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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10675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净潭乡 文 号
标 题: 净潭乡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净潭乡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6 11:49

一、高龄津贴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文件,对80岁以上老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我市2013年元月开始实施90岁高龄津贴,2015年7月份实施80岁高龄津贴。

(二)申报条件

户籍在天门市辖域,年满80周岁(含80岁)。

(三)发放标准

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2017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行按月核算、季度发放。

二、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和省移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鄂移〔2006〕175号)文件精神,我市原迁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直补资金。

三、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序号

大类

子类

发放标准(旧)
2019年1-7月

发放标准(新)
2019年8-12月

1

民生领域

“三属”

优抚金

烈属(每年25440元)

烈属(每年27980元)

病故军人家属

(每年20550元)

病故军人家属

(每年22610元)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每年21850元)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每年24040元)

2

在乡复员

军人补助

抗日战争时期

新中国成立前、

援朝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新中国成立前、

援朝时期

每年1315元

每年1275元

每年1515元

每年1475元

3

“两参”退役军人补助

每人每月600元

每人每月650元

4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每人每月555元

每人每月605元

5

60岁以上

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

每月:服役年×35元

每月:服役年×40元

6

部分60岁

遗烈属子女补助(注)

每人每月440元

每人每月490元

7

伤残军人

抚恤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2019年1-7月

抚恤金年标准

2019年8月1日起抚恤金年标准

一级

因战

80140

88150

因公

77610

85370

因病

75060

82570

二级

因战

72520

79770

因公

68710

75580

因病

66140

72750

三级

因战

63640

70000

因公

59800

65780

因病

56010

61610

四级

因战

52150

57370

因公

47080

51790

因病

43260

47590

五级

因战

40740

44810

因公

35620

39180

因病

33080

36390

六级

因战

31830

35010

因公

30120

33130

因病

25440

27980

七级

因战

24190

26610

因公

21650

23820

八级

因战

15270

16800

因公

13980

15380

九级

因战

12680

13950

因公

10190

11210

十级

因战

8910

9800

因公

7620

8380

  

注:第6项部分60岁遗烈属子女补助对象为:18周岁之前未享受过烈属抚恤待遇的烈士子女,在年满60周岁后无退休费,且生活困难可以享受60周岁生活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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