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681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名称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0:05 来源:净潭乡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级部署,按时完成2021年度各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扩面征缴任务(具体任务数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征缴对象

(一)社会养老保险

1、原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续保的人员

2、具有我乡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居民医疗保险

除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异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本参保缴费。

三、缴费标准、时间及相关政策

(一)社会养老保险

1.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至4000元,每100元一档,由参保人自主择档缴费。

2.缴费时间:集中征收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收期未缴费,下年度补缴时,不享受政府补贴。

3.相关政策:选择3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45元;选择500元至4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补贴60元。

(二)居民医疗保险

1.缴费标准: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20元。

2.缴费时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相关政策:外出务工返乡居民缴费: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缴费: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当年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完成户籍登记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免缴当年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父母双方均未在我市缴纳医保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以当年按缴费标准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需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段内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每年320元确保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特殊群体缴费: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困群体,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简称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政策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待全省统一政策出台后确定。

脱贫人口中除特殊群体之外的一般人群,先全额征收,待全省统一政策出台后,由市乡村振兴局按规定执行。

四、缴费方式和流程

(一)首次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必须先登记再缴费,可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在乡人社中心办理居民养保参保登记,在乡医疗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或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可缴纳本人社保和帮他人代缴。

(2)线下办理渠道:凭身份证号码在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缴费;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在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二)相关缴费凭证

个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的,相关APP可查询缴费记录,确需缴费凭证的,可凭身份证到天门市办税服务厅打印。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收款单位提供的业务回单作为缴款凭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万浩威任组长,副书记肖丽舟组长,乡人社中心、乡农商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中心由胡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协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驻点机关干部为征缴工作督导责任人,负责驻点村保费征缴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吃透政策,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解读政策、张贴标语、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参保好处,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四)加强配合联动。乡人社中心是扩面征缴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此次征缴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村(社区)要增强责任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对截留、挪用、贪污社保资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严格考核结账。各村(社区)征缴进度,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上午进行会议通报和电话通报。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账时限统一规定为2021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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