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890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名称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净政办发〔2023〕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0:30 来源: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以(2022-2025年)的通知》(鄂农发[2022]9号)、《天门市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天农服发[2023]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我乡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充分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抓紧抓好、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间、按质量、按要求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促进全乡畜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人民增收致富保驾护航。

二、春季防疫的主要任务

)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禽类等,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所有猪、牛、羊OA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猪瘟:对全所有猪进行猪瘟免疫。

(二)免疫要求

全乡动物防疫工作坚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切实做到应免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整个免疫过程严格遵守“八个一、五把关”的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并遵循“三不打、两慎重、力保三方安全”的原则。加强免疫登记工作,中小养殖场、散养户要详细免疫记录,完善养殖档案。

三、春季防疫工作措施

1、各村要加大“先打后补”宣传力度,采取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2、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使用省统一印制的免疫档案和免疫证。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防疫疫苗、物资的台账登记、对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各村防疫工作人员入户防疫时,要详细认真填写好免疫证和免疫档案,写清免疫病种、免疫时间等。免疫档案是省、市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务必认真、真实反映免疫情况。

3、做好二免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工作,对免疫达不到保护作用的要及时补免。月月补针上报数据必须准确,加大对防疫员工作考核力度,着重依据防疫员月月补针数量及抽查应免补针率作为考核兑现报酬的依据。

4、各村防疫员要密切关注本村的疫情动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辖区内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狂犬病等疫病流行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病种免疫技术规范和动物疫病应急方案,针对性开展相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5、动物疫病净化要坚持“检测-扑杀-监测-净化”的技术路线,巩固前期净化成果。群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05%以下。

四、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评比奖惩机制

为保质保量按时有序完成春季动物防疫任务,各村要按照动物防疫免疫的要求,把任务落实到人,落实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驻村干部全力配合,村主任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级防疫员为具体责任人,在春防工作开展期间我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防疫进度周报制度,各村防疫员每周星期15:00前向兽医站上报本周的防疫进度情况,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情况及时报告,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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