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050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8日
名称
公 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10:13

  为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天门市净潭乡相关街道新建了电子警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将对在非停车位停泊的车辆进行查处。本公告从2019年2月4日(农历腊月三十)正式实施。
  具体点位如下:
  1.净潭乡政府所在地净潭转盘处;
  2.净潭乡兴农路兴隆百杂批发超市处;
  3.净潭乡状元大道同兴大药房净潭店处。
  特此公告。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24日
  (稿件来源:天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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