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732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名称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净政办发〔202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1:30 来源: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乡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全乡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级部门和各村(居)务必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的动物疫情。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总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预警早又准,处置快而严”、“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要求,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强化检疫监管、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要按照“责任到人、疫苗到员、台账到户、注射到畜”的要求,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及早筑牢免疫屏障。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免疫工作目标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对思想保守、不愿意接受免疫的农户耐心劝导,做好工作,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免疫证明(档案)持有率、畜禽防疫(养殖)档案建档率、免疫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小反刍兽疫要对近两年未免疫羊和新补栏羊实施强制免疫。

(二)疫情监测检疫监管目标。各村(居)要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对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到100%;免疫效果评估达到100%。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行为到位率达到100%,发现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要严格禁止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严格规程履行检疫和出证程序,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面达到100%。要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要加强对于调运入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坚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调运的行为。做好免疫档案记录和疫苗保存及使用工作,免疫档案填写清楚整洁,疫苗使用要有种类、厂家、生产等记录。

强防疫法规和技术宣传培训。加强动物防疫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要分级开展培训,做到全乡动物防疫人员都熟悉《实施办法》的规定、法规内涵,特别是岗位人员要做到精通法规条文。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好这部法规,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法制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和防疫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养殖者的责任与义务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强制免疫操作规范、疫情普查、消毒、副反应处理等技术以及疫苗管理、牲畜耳标佩带、免疫档案建立等内容,全面提高基层防疫人员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努力避免发生人员感染。

)强化畜禽强制免疫。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在组织人员开展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申报制;对中小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加强档案管理。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后,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散养户填发《动物免疫证明》,乡动物防疫站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免疫台账》,规模养殖场建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免疫)档案》。四是确保免疫进度。对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旬开展动员部署,季集中免疫期间(9201025日)10月下旬进行查漏补缺,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不合格的进行补免五是做好信息报告,完成秋防工作总结

)强化应急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加强乡动检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和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出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要督促动物饲养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等建设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指导并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建立举报奖励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非法处置动物尸体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对非法生产经营病死或者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向社会进行公布,建立黑名单制度。

、保障措施

年初政府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和养殖者的防疫责任,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监管渎职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调,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要按时上班,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各村书记要配合好畜牧防疫人员进入村组农户、栏舍,进行疫情监测,如出现疫情不报,后果自负;畜禽防疫指挥部要深入防第一线,对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和监督,严格把好防疫技术关、密度关和质量关,确保我乡整个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净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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