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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1年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5 17:20

2021年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天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负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完善源头防控工作体系,建立 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手段保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目标顺利实现。

(三)综合施策,禁用并促。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动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 92.2%以上,其中,大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率 92%以上;黄豆、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 95%以上;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86%以上;其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5%以上。全镇新增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基地2-3个;鼓励新建秸秆收储中心并投入运营。

三、保障工作经费

2021年秸秆禁烧对各村安排奖补10000元,其中:对上半年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 2000工作奖励;下半年对所有田块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综合利用的村,给予4000工作奖励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 4000元工作奖励。

四、措施办法

(一)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 部),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镇胡振宇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大主席曾军林、副镇长董维、纪委书记宋义英、副镇长杨剑担任,成员由党政办、镇纪委、宣传办、城建办、农办、农技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派出所、财管所、中心学校、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负责人组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人是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摸底调查,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个村组干部、每个人。

指挥部下设7个督导组:曾军林、肖野、戴佳辉、董维、宋义英、杨剑、刘恒超督导组组长。每个督导组安排3-4人(即每1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工作人员)1 辆专车集中督导期间,每天对分管片区进行督导(具体分组见附件)。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督查督办、情况通报、现场核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宋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舆论宣传

1.做好社会和公众宣传。在全范围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通过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 适时向全手机用户发送秸秆禁烧公益短信所有中小学每 学期开展以“严禁秸秆焚烧,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 大手”宣传活动,进行2次以上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做好镇区和农村宣传。采取宣传车、宣传牌、标语、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将政策宣传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工作专班要每天安排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在镇人口集中区域树立永久宣传牌 5 块以上,50亩地设立1块永久宣传牌和1块责任牌,责任牌上标明镇、村组、农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各村(组)在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1条以上,张贴宣传通告30张以上,每户发放一张宣传通告。对损毁的宣传牌、责任牌、宣传横幅、宣传通告等要迅速补齐。

3.做好正面和反面宣传。通过宣传喇叭红色卢市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

(三)注重标本兼治

1.鼓励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对2021年新购买秸秆灭茬还田 机、灭茬耕整机、圆盘犁等机具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拖拉机、联 合收割机安装了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的,按机具销售价 的 30%予以奖补;对购买捡拾宽度在 1.7 米及以上捡拾压捆机的按每台 3 万元叠加补贴;对购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开展低茬收割的,按机具销售价的 10%予以奖补;对在联合收割机上安装了前、后置秸秆粉碎装置的,每台装置补贴 1000 元。

2.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大力加强农机手培训管理和农机 作业组织调度,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 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严格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 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要全面加强对外地进入卢市镇市场收割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确保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3.鼓励建设运营秸秆收储中心。对2021年新建厂房达400

平方米的秸秆收储中心,按实际建筑面积造价的20%予以奖补, 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正常运营与镇(村)签订收购利用协议,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规范,加工转化利用大小麦、水稻 农作物秸秆 1000 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按年利用量每吨奖补 3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探索秸秆“四化”(饲料化、基料 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重点鼓励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 探索秸秆饲料化利用,以饲养100头肉牛,利用大小麦、水稻秸秆100吨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

5.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虾稻共作、稻鳅共生、再生稻等模式。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大巡查力度

1、坚持属地管理。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单位、组为基础、农户田块为网格的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具体到田块、农户。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成立专班对农户进行督导,督促村组干部加强巡查检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对焚烧秸秆的人员进行整改、训诫、处罚和追责,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并给予处罚。

2、实行技防技治。安装蓝天卫士的村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发现处理火点、黑斑的记录,做到自查、自治、自控,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3.开展专项督察。农作物收割期间,镇工作专班人员每天上午集中出发到分管片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每天晚上在办公室碰头,交流督导情况。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对各村火点、黑班及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周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集中通报。

4.落实部门责任。农技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机手的管理;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卢市派出所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政法办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机关干部、村、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构建“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级联动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田块。

(二)坚持属地巡查。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成立专班,开展全方位、无接触、实时监控。一是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二是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发现通报的每一火点,各村要配合镇工作专班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处罚和追责。

(三)严格考核结账。政府将严格考核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并实施责任倒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主体,予以全通报批评,并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计零分对各违反相关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扣减一定的奖补资金。出现1个火点或黑斑的,禁烧办对村(组)干部进行约谈。出现3个以上火点或黑斑,政府将视其情节轻重,约谈村主要负责人问责;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的,由纪委直接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追责问责,并对所在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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