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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市镇2022年下半年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09 09:47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有效开展卢市镇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负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完善源头防控工作体系,建立 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手段,保障禁烧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动相结合,教育宣传与处罚处置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2022年下半年全镇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生活垃圾现象,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其中,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90%以上,其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0%以上;全镇完成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基地7个(每个工作片1个)。

三、经费保障

2022年镇政府对各村安排秸秆禁烧专项奖补1万元,其中:对上半年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 2000元工作奖励;下半年对田块全部实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综合利用的村,给予4000元工作奖励,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 4000元工作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强化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 部)职能,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振宇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大主席曾军林、党委副书记肖野、党委副书记董维、纪委书记宋义英、副镇长杨剑、宣传委员刘恒超、人大专职副主任卢继超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纪检办、宣传办、组织办、城建办、农办、农技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派出所、财管所、中心学校、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负责人组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人是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禁烧工作分管干部,全面摸底调查、宣传管控,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个村组干部、每个农户。

指挥部下设7个督导组:曾军林、肖野、董维、宋义英、杨剑、刘恒超、卢继超任督导组组长。每个督导组安排3-4人(即每组1名带队领队和2-3名工作人员)配1 辆专车,集中督导期间,每天对分管片区进行督导(具体分组见附件);成立两个宣传督导综合组,综合一组由纪委书记宋义英带队,农技中心主任沈雄涛组织实施,负责卢家口、大桥、魏场、汪台、程家台、同兴、北新、刘集、汉北、春风、刘三等村的宣传督导;综合二组由党委副书记董维带队,万阳同志组织实施,负责河岭、熊宋垸、龙坑、包家、兵铁、夏万、徐台、乔岭、姚新、丰桥、吴台、张毕、巾河、彭家垴等村的宣传督导,综合组专班人员由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安排机关、镇直单位干部轮班参与。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纪检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督查督办、情况通报、现场核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宋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禁烧宣传力度

1.做好社会面禁烧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全镇所有中小学本学期开展1次以“严禁秸秆焚烧,建设美丽卢市”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开展1次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

2.做好镇区和村居禁烧宣传。采取宣传车、宣传牌、标语、横幅、广播、微信群、抖音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工作专班每天安排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在镇、村人口集中区域、醒目位置树立固定式禁烧宣传牌,标明镇、村、组、农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各村进村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2条以上,张贴宣传通告50张以上,每户发放一张宣传通告;对损毁的责任牌、宣传横幅、宣传通告等要迅速补齐。

3.做好正面和反面宣传。通过宣传喇叭、红色卢市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抓实抓牢关键环节

1.鼓励购买先进适用农机。鼓励本地农机手淘汰老旧农机,购置具备低茬收割粉碎还田装置的农机等,由镇村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按奖补政策规定对新型农机购置主体应补尽补。

2.全力以赴抓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工作。大力加强农机手培训管理和农机作业组织调度,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严格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全面加强对外地进入卢市镇收割机的监督管理,达不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要求的农机一律驱离卢市,不按要求收割的农机一律要求停止作业,现场整改,拒不执行的一律处罚、驱离。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切实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四)加大巡查督导力度

1、坚持属地管理。以村为单位、组为基础、农户田块为网格的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机关干部、村干部,具体到田块、农户。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加强巡查检查,全程对农户、农机手进行督导,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督促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对焚烧秸秆的人员立即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并给予相应处罚。

2、实行技防技治。安排专人值守蓝天卫士,做好发现处理火点、黑斑的记录,及时反馈,迅速处置。

3.开展专项督察。农作物收割期间,镇工作专班人员每天上午集中出发到分管片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每天统计督导情况并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村火点、黑班及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每周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集中通报,重点时段每天通报。

4.落实部门责任。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农机手的管理,包括外来农机手,除机器设备达标、下田作业达标外,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一并督导;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镇派出所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政法办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加大督导执法力度,依法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严惩第一把火,对出现第一把火的村、相关村民均予以顶格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机关干部、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构建“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三级联动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干部、每个田块。

(二)强化落实执行。各村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全方位、全天候、无死角实时管控。一是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二是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对省市发现通报的每一处火情,各村要配合镇工作专班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处罚和追责。

(三)严格考核结账。镇政府年底将对禁烧工作严格考核结账,实施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主体,予以全镇通报,并将秸秆禁烧工作计零分;对各村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扣减相应的奖补资金;出现1个火点或黑斑的,镇禁烧办将对村(组)干部进行约谈;出现多个火点或黑斑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累计焚烧面积较多,影响较大,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由镇纪委直接对各村直接责任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追责问责,环保、禁烧工作“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卢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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