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卢市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261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卢市镇2021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
卢市镇2021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9 09:30

卢市镇2021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方案。

一、明确目标,量化指标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庄清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植树造林等相关工作指标,确保工作可操作、可考评。

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

1、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做实做细每周五的“十户联创”活动,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美庭院、保常态”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整治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引导村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配足配齐公用垃圾桶,科学设置垃圾集并点,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垃圾入桶,及时清运入箱。村全域内无积存垃圾,无白色垃圾。

2、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规划引导,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深化农村户厕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拆除旱厕,全面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户厕改建相结合,建立分户式小三格或联户式大三格化粪池,采用简易收集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村,鼓励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有动力、微动力或无动力处理技术进行自然湾组的集中处理。

3、全面治理小微黑臭水体。排查全域小微水体,对发现的水体异味、水体浑浊、垃圾漂浮物、杂草丛生等现象,进行垃圾清理、杂草清除、疏浚清淤,及时消除乱象,确保房前屋后沟渠塘堰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明显淤泥,无积存垃圾,无漂浮物等。对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进行净化,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的可以引用活水或蓄滞收集降水,建设微小景观水面,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小微黑臭水体。

4、全域提升村容村貌。大力实施“村庄清洁日”制度,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整村推进环境整改提升,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有安全隐患、有碍观瞻的危房、残桓断壁等要积极稳妥拆除;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农业生产杂物堆放有序,做到村庄内无乱接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应绿尽绿的要求,抓紧开展村级小景观、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宜林荒地荒坡绿化,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倡导自然式种植,门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

5、完善建设管护机制。鼓励采取村级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污水、垃圾治理等相关设施建设与运营;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积极培育引进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技术管理人才,挖掘“田秀才”、“土专家”队伍,不断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人员队伍,努力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结合“村庄清洁日”活动和各类考评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用清洁日、支部主题党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定期参与管护门前小景观、小游园、小广场的长效机制,防止“干部干、群众看”,培养农户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意识,引导全体村民维护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公共区域常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三、严格考核,奖惩结账

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考评工作由镇美丽办牵头,按照《卢市镇2021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细则》分组实行月考评、月排名、月结账,年终结总账,结果作为实绩考核重要依据。

一组是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或有扶贫项目衔接的村,分别是吴台村、大桥村、汪台村、卢家口村、丰桥村、河岭村、程家台村、同兴村、北新村、巾河村、彭家垴村、徐台村、包家村、汉北村。对以上村每月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全额拨付当月相应环境整治资金,6到11名扣减当月环境整治资金3000元,12到14名扣减当月环境整治资金5000元。

另外一组是暂无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项目衔接的村:分别是兵铁村、张毕村、刘三村、乔岭村、姚新村、熊宋垸村、龙坑村、夏万村、魏场村、春风村、刘集村。对以上村每月进行排名,每次排名前3名的村,给予2000元奖励;排名4至6名的村,每次给予每村1000元奖励;排名7名和8名的村每次给予每村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前3名的村纳入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两组村考核排名倒数后3名不设奖励,并督促其对照问题清单开展限时整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后3名的村,由镇委镇政府约谈村级负责人。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行动收官之后,五年提升之时的承前启后关键一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决定性地位,必须以更大力度、更多投入、更强举措落实出成效。

2、全力抓工作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三全”即全域整治、全民参与、全面提升的要求,统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十户联创”清洁家园行动、“村庄清洁日”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鼓励农户自觉清扫清除路、田、沟、屋“四旁”积存垃圾;各村组要自我加压,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清洁农户”评选、“清洁村庄”月评选和“最美保洁员”评选等活动。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各单位要强化工作纪律,注重客观公正,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质效。镇美丽办将开展定期督导、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曝光或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督导、暗访和考评情况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