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市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卢市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规范我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决定组织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天门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31目
二、排查范围
全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三、排查重点
1.消防安全;2.无证经营;3.虚假广告宣传;4.收费管理;5.食品安全;6.卫生防疫;7.学生住宿情况;8.校车安全;9.平台应用情况;10.在职教师参与培训。
四、卢市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振宇 卢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 野 卢市镇党委副书记
刘恒超 卢市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蒋昊辰 卢市镇宣传干事
张韶奇 卢市镇纪检干事
何三琼 卢市镇综治办主任
董 晶 卢市镇派出所所长
黄昶畅 卢市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 伟 卢市镇文化站站长
石 泉 卢市镇中心学校校长
魏彦普 卢市社区总支书记
卢市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办,刘恒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尽心尽力参与联合排查。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社会上形成取缔非法办学的强力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卢市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把握节点,稳步推进。第一次集中排查时间为7月11 日至7月23日,按照安排对各类培训(托管)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机构底数,认真填写整治记录表。7月24日至8月31日。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有关情况及时报卢市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办公室,联系人:蒋昊辰,联系电话:18071984063。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并做好跟踪督办、回头看等活动,形成整治情况报告。
卢市镇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卢市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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