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45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马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年07月31日
名称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湾镇“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31日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湾镇“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31 00:00 来源:马湾镇人民政府

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镇人民政府同意,镇安委会办公室就我镇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持续深入推进,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渔船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3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6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5、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4年6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

(二)从严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8月底)。

(三)检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月底)。

四、强化措施,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鄢旭升同志为组长,副镇长蒋求术同志为副组长,综治委副书记刘友堂、经济发展办主任赵为兵、社会发展办副主任陈立坤、党政办黎明、药监所彭俊兵、派出所万鑫、城建主任廖江明为成员的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陈立坤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镇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二)从严执法。全面落实镇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监督举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三)注重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

(四)标本兼治。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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