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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4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马湾镇 文 号
标 题: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7 00:0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进入秋季,为防止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15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为禁烧直接责任人。实行镇机关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田块包时段的管理机制,同时,村、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包片范围,切实做好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巡查,督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利用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继续组织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三、强化措施
  秋收季节,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成以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络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严格考核结账
  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问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思想,立即行动起来,确保打赢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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