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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47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马湾镇 文 号
标 题: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按照天综治办[2015]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现将《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春季是精神疾病高发期,组织开展"春季预防专项行动"是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有效举措。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综治办[2015]3号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开展摸排,严格实行"集中救治",确保应收应治,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3月20日至28日为准备阶段。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摸底调查。
  3月28日至5月31日为实施阶段。各村、各单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33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作用,认真做好全面筛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6月上旬为总结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报镇综治办。
  三、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镇综治办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作出具体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此次专项行动由镇综治办具体部署,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分片召开汇报会等方式进行督导。此次专项行动和检查情况将作为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的依据。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因工作不细致、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引发有负面影响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筛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精神病患者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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