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300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马湾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马政办发〔2019〕17号 |
标 题: |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各村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镇政府决定成立马湾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许俊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刘志雄 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调解员:刘友堂 张泽兵 于圣会
镇调解员分组安排:
刘友堂负责:邹湾村,便市村,榨屋村,金滩村,南闸村、前进村
张泽兵负责:陈黄村,陈马村,蒋湖村,三合村,郭咀村、大台村
于圣会负责:廖湾村,华一村,华二村,马湾社区
二、村组设立调解小组,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各村调解小组组长,副主任为本村调解员,具体负责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张泽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圣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负责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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