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湾镇2020年创文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达标年,为进一步推动创文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我镇城镇品质和居民文明素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创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了马湾镇创文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结合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全镇环境大扫除,补齐短板,提升标准,彰显马湾特色,全面提升创文工作水平,确保我市在2020年创文迎检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创文成功的总体目标。
二、检查形式
一是实地考察(具体点位及要求见第三条);
二是问卷调查、随机街访。要组织机关干部带队,发动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参与,深入小区、家庭、商户等对照问卷内容,面对面宣传创文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
三、重点点位及要求
(一)镇区公路沿线
1.无明显积存垃圾(不超过1平方米);
2.无明显路面不平整(不超过1平方米);
3.无明显污水坑(不超过1平方米);
4.合理设置公益广告。
(二)以镇政府为中心,向东1000米、向西500米(镇区主要街道)
1.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2.有文明乡风、移风易俗宣传展示内容;
3.管理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停在车位内);
4.无占道经营、伸店经营现象(早点、餐饮市场、各临街门面都必须在店内经营);
5.有分类垃圾箱,垃圾清运及时。
(1)分类垃圾箱必须2个一组,挨着摆放;
(2)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识;
(3)箱体干净、无损坏(全面清洗箱体,或更换新垃圾桶);
(4)无溢满、溢出现象。
6.全面清理牛皮癣,无散发小广告、乱贴乱写、乱设广告牌、乱设铭牌现象;若发现一处小广告,要作扣分处理。
7.无乱扔杂物(垃圾),车窗抛物现象(要上足清扫保洁人员,随时清理,全天候保洁);
8.无随地吐痰现象,地上无痰迹;
9.无损坏花草树木;
10.无争吵谩骂现象;
11.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三)镇政府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1)环境卫生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收集容器无溢出、堆积,无异味。
(2)花草树木优美。按绿化要求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现象。
(3)公共秩序良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
(4)公共设施完备。对责任区内的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消防、监控视频、标识标牌等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室外设有灭烟处,室内显著位置设有明显禁烟标识。
3.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簿),公布投诉电话,公示投诉处理流程。
4.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空岗、脱岗、串岗、消极怠工等行为。对“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无躺卧座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室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5.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倡导文明乡风。有“讲文明树新风” 等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
(四)镇便民服务中心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1)环境卫生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收集容器无溢出、堆积,无异味。
(2)花草树木优美。按绿化要求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现象。
(3)公共秩序良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
(4)公共设施完备。对责任区内的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消防、监控视频、标识标牌等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标识清晰,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室外设有灭烟处,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显著位置设有意见箱(簿)、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保持热线电话畅通,热情、认真接听群众来访电话。
5.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公示管理制度、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6.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空岗、脱岗、串岗、消极怠工等行为。对“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
7.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便民服务设施,有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主动开展服务引导、劝阻躺卧座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室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倡导文明乡风。
9.公益广告随处可见:(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2)中国梦、志愿精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公共宣传;(3)“遵德守礼”提示牌;(4)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
(五)镇文化服务中心
1.正常向群众开放。要求工作时间大门敞开,有工作人员上班值守。
2.主要场所未另作他用。
3.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市民公约。
4.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名单上墙(不能漏项)。
5.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不少于三条)。
6.有2018年以来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的工作计划,开展活动的工作记录、图片等。每项活动必须有记录本,有活动图片展示;普法或科技教育,与当地司法所、农技站等部门联系。
7.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各活动室均有相应的活动器材和设备(座椅、书籍或器械等,有活动痕迹或图片)。设置乒乓球等简易活动器材。
(六)镇卫生院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1)环境卫生干净。院内外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收集容器无溢出、堆积,无异味。
(2)花草树木优美。按绿化要求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现象。
(3)公共秩序良好。院内外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
(4)公共设施完备。院内外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消防、监控视频、标识标牌等设施无损坏现象,设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
2.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标识清晰,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公共卫生间干净卫生,无异味。
3.室外设有灭烟处,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显著位置设有意见箱(簿)、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
5.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且行业规范里体现志愿服务等内涵。
6.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价格、服务承诺、管理制度、办事制度、办事流程。
7.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服务高效,排队等候时间合理。
8.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空岗、脱岗、串岗、消极怠工等行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
9.医院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有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主动劝阻躺卧座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拥挤插队、室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0.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倡导文明乡风。
11.公益广告随处可见:(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2)中国梦、志愿精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公共宣传;(3)“遵德守礼”提示牌;(4)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6)天门文明20条。
12.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健康和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镇营业厅(含邮政、银行、水电、广电等)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1)环境卫生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收集容器无溢出、堆积,无异味。
(2)花草树木优美。按绿化要求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现象。
(3)公共秩序良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
(4)公共设施完备。对责任区内的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消防、监控视频、标识标牌等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室外设有灭烟处,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显著位置设有意见箱(簿)、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
4.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且行业规范里体现志愿服务等内涵。
5.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6.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空岗、脱岗、串岗、消极怠工等行为。对“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
7.有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主动劝阻躺卧座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室内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倡导文明乡风。
9.公益广告随处可见:(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2)中国梦、志愿精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公共宣传;(3)“遵德守礼”提示牌;(4)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
(八)镇集贸市场
1.设有垃圾分类容器并定期检查清洗,垃圾桶无溢出、堆积,无异味。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2.有符合标准的物防(防盗门、窗等)、技防(视频监控系统)、人防(保安)、消防(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等);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现象。
3.在显著位置公示集贸市场管理制度。设有意见箱(簿)、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
4.显著位置可见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和诚信经营户评选内容。
5.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市场配有公平秤等复秤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商户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证件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出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过期和变质产品,缺斤少两等不规范、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无宰杀活禽的现象。
6.市场功能分区合理,无伸店、占道经营现象。
7.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倡导文明乡风。
8.公益广告随处可见:(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宣传;(2)中国梦、志愿精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公共宣传;(3)“遵德守礼”提示牌;(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
9.经营人员知晓“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
10.有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主动劝阻争吵谩骂、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盯人散发小广告、损害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市场管理人员无消极怠工、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现象。
(九)镇公共厕所
1.在主次干道上要有指示牌;
2.要有缘石坡、无障碍设施等;
3.厕所内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无小广告。
(十)镇临街商铺
1.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保持门前整洁,不乱泼乱倒,不占道经营,不损坏树木、市政设施,督促非机动车、摩托车按序排放。
2.规范店牌、广告牌的设置,无乱牵挂、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3.商铺内外整体卫生状况良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
4.显著位置亮证经营,证照齐全,商品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无不诚信经营行为。
5.显著位置可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诚信经营等公益宣传。
6.出售烟酒的经营者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7.经营者用语文明,服务规范,礼貌待人。无争吵谩骂、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
(十一)村级
1.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要有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不少于2种)的条件并做好记录,图片上墙;
(2)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2.对进出村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河道进行排查清理,保持路面干净,清除道路两侧杂草、垃圾和沿线乱搭乱建、乱挂乱吊等,持续开展“十户联创”清洁村庄活动。
3.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
4.村级党建等相关资料要整理完善。
5.更新破损国旗,并按要求悬挂。
6.保持村办公室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四、有关要求
1.上述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并保持创文工作持续性。
2.严格按照点位标准,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3.镇创文办、城建办负责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影响创文迎检扣分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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