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2-1830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名称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湾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马办发〔202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湾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09:00 来源: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马湾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0


马湾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居民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排查整治对象

按照全面摸底、精准排查、分类整治、长效监管的要求,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3类重点房屋(含楼顶彩钢瓦、楼顶广告):

1.镇区3层及以上,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2.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

3.全镇所有擅自改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

(二)时间节点要求

2022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到2022820日前,完成4类重点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到202312底,完成全镇各类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

   三:领导组织


为做好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镇党委、政府经过研究决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由镇长董涉任组长,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董  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镇长:戴少军(党委副书记)

            赵礼哲(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杨  鑫(党政办主任)

            廖文兵(村镇中心主任)

            廖伟亮(镇机关干部)

            李治华(村镇中心副主任)

            马  天(村镇中心工作人员)

            李  俊(村镇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杨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510日前)。

镇政府、镇工作专班、村镇服务中心要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任务目标和排查整治对象,结合本地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计划,细化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进程,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

    (二)重点排查阶段(20226月底前)。

1.2022610日前,完成3类重点房屋登记和隐患房屋安全等级初判。对本辖区内3类重点房屋进行登记,摸清底数及房屋相关信息,填写《天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4类重点房屋)》。3类重点房屋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对于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特别是建筑结构开裂变形,以及关键构件有明显裂痕的房屋,建筑平面布局狭长、建筑高宽比过大、结构体系明显不合理、纵向与横向墙体刚度差异过大、缺少圈梁构造柱、预制楼板与墙面缺乏搭接措施、软土地基处理不到位、基础埋深不够等设计和施工缺陷的,要全部纳入排查范围重点关注。对擅自改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屋,要纳入重点整治对象。

2.20226月底前,完成初判为CD级的4类重点房屋鉴定。由市住保中心和市住建局要统筹协调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开展安全性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2820日前)

工作专班对鉴定为CD级的4类重点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立即采取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等管理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业整改,拒不落实整改责任的,由镇纪委监委挂牌督办。

    (四)抽查核查阶段(20229月底前)

镇工作专班要对村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验收未通过的要进行再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核查,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数字排查”和“文字整治”。

    (五)其他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底)

1.其他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要开展辖区内4类重点房屋以外的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内容和整治要求主要同4类重点房屋,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隐患整治工作。

2.建章立制。镇工作专班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居民自建房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居民自建房建设规范标准,建立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水平。


                    马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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