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31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2年07月15日
名称
麻洋镇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15日

麻洋镇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7-15 00:00

  为维护城镇规划秩序和城镇建设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有效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结全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拆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敏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志中  镇委副书记

       梁文江  镇委副书记

  成 员:彭少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小雄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远浩  副主任科员

      彭江林  综治维稳办副主任

      刘阳春  经济发展办主任

      孔维新  纪委副书记

      李善思  党政办副主任

      平福祥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谢满堂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彭国平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彭虎啸  民政办主任

      韦水山  信访办主任

      蒋铁成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肖泽益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小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拆违目标、范围和原则

  (一)目标:坚决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党员干部存在的违法建设,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势头,增强全民的规划法律意识。

  (二)范围:此次拆除违法建设的范围为麻洋镇镇域范围。

  (三)原则:按照“依法行政,有违必拆,突出重点,安全稳定,责任追究”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已实施)

  召开拆违专项会议。传达精神,部署任务,明确要求。采用贴标语、拉横幅、发通告、讲政策等不同方式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将“查违拆违”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告知广大村(居)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法律认定(已实施)

  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居)逐户调查,将各类违法建设登记造册、分类统计、汇总上报。并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事实、认定等拆违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认真组织,实施拆违(7月16日-8月30日)

  实施拆违分两步走。第一步,拆违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任务细化为四个小组,负责镇区内拆违工作。第一小组:组长,刘小雄,负责示范街关羽大道拆违工作;第二小组:组长,梁文江,负责主干街道拆违工作;第三小组:组长,彭志中,负责沿江大道拆违工作;第四小组:组长,彭少勇,负责市场街拆违工作。第二步,待按要求完成镇区拆违工作任务后,再集中专班力量,对镇域范围内违法建设开展突击拆除。

  整个拆违工作按照自行拆除、协助拆除和强制拆除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1、自行拆除。镇政府、相关单位尽最大努力动员自拆,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

  2、协助拆除。对在规定期内不能自行拆除完毕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设,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帮助实施拆除。

  3、强制拆除。对在期限内未拆除的违法建设,在完善法律程序后组织强拆。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

  在拆违告一段落后,组织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四、政策措施

  1、明确界定违法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镇村规划,本着依法合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初步确认,并报市拆违办公室。

  2、要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头拆除。

  3、运用激励措施推动拆违工作。镇政府将制定个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激励措施,对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予以适当鼓励。

  4、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强制拆除。对于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的少数“钉子户”依法强制拆除。

  5、制定配套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制定暴力抗法防控预案,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控,发现有治安违法苗头的,及时预防。对制造谣言蛊惑人心的,或者组织、煽动、带头闹事的,坚决予以打击。对暴力抗法,实施人身攻击的,坚决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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