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32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名称
麻洋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麻洋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细化分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超
副组长:王爱华、方华祥、刘小雄、胡振宇
成 员:雷 静、刘永华、李 雯、李善思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静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包括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电子政务平台公开的镇政府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
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1、围绕改革推进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办事目录、指南。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公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人员供求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宣传工作。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信息公开,制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实施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公开补助资金分配信息,以及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等结果信息。
(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医疗机构院务、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核查处置和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警示信息。
3、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镇委、镇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4、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同步推进重要政策制定和解读,建立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机制。
5、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标注有效期。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二)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明确要点。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制定本镇政务公开要点,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重要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收集反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4、归档管理。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及时装订成册,年末移交档案室保存。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区、各村(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村村响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细化分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超
副组长:王爱华、方华祥、刘小雄、胡振宇
成 员:雷 静、刘永华、李 雯、李善思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静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包括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电子政务平台公开的镇政府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
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1、围绕改革推进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办事目录、指南。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公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人员供求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宣传工作。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信息公开,制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实施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公开补助资金分配信息,以及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等结果信息。
(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医疗机构院务、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核查处置和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警示信息。
3、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镇委、镇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4、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同步推进重要政策制定和解读,建立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机制。
5、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标注有效期。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二)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明确要点。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制定本镇政务公开要点,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重要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收集反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4、归档管理。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及时装订成册,年末移交档案室保存。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区、各村(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村村响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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