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33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02日
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2日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发布时间:2017-04-02 00:00

  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二、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四、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五、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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