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34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名称
麻洋镇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麻洋镇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是天门市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指标达标,履行乡镇职责,根据《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必查重点部位及标准清单》,《关于印发〈乡镇、街道(高新园)、部分涉创职能部门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职责〉的通知》(天创文办发〔2017〕4号),结合麻洋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2017年全国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好成绩,摘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人员及经费有保障。
2。认真贯彻各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
3。注重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门前四包”等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宣传各项文明创建知识及标准,按照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活动。
2.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知识应知应会、城市精神、卫生教育、法制观念等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和重点群体文明知识教育,确保辖区居民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达标。
3.抓好创建氛围营造工作,镇政府办公场所按40米一处的标准设置创文宣传,设置创文宣传专栏1块以上。镇区所有电子显示屏常年高频次滚动播放创文宣传用语、工地围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设置公益广告。辖区各村、镇直单位设置创文宣传专栏1块以上。公路沿线设置创文广告牌5块以上等;有健康教育专栏和文明知识固定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三)重点工作职责
1.环境卫生管理
(1)所辖区域内领导分工、岗位责任明确,监督管理机制落实。
(2)有保洁队伍,全天保洁,保洁时间与城区保洁时间同步,视野范围内无烟头、纸屑、杂物、杂草、垃圾;按要求配备垃圾容器,无生活垃圾二次落地和焚烧垃圾现象。
(3)有完善的垃圾管理运营机制和临时堆放处置设施,严格落实城乡垃圾集中管理制度,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现象。
2.建筑材料和施工现场管理
(1)加强私搭乱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治理,主次街巷无建筑材料、建筑物料占道堆放,无拆墙设门、破窗开店现象。
(2)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按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置围挡,不得影响公共通行。
3.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制设施、时间、技术参数符合规定,“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市场及公共场所管理
(1)规范治理辖区各类专业市场及公共场所,按照市场管理部门行业规范标准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划行归市清楚,卫生保洁到位,“三防”设施齐全,市场准入监督程序到位,执法监管到位。
(2)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和乱堆乱放等现象。
(3)门牌匾额规范,标线施划清晰,车辆停放有序。
5.游园绿化管理
(1)游园、绿地、绿篱有专人管护,修剪及时,无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杂物、杂草,无枯枝死树、黄土裸露和毁绿种菜现象。
(2)加强对所辖居委会、村委会的空闲宅基地、空闲地集中规范管理,无杂物、杂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堆渣土现象。
6.基础设施管理
(1)墙体界面、建筑物立面,无乱贴乱画、乱喷乱涂、钉刻扯挂现象。
(2)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立面、台阶完好,无残墙断壁;道路平整,无坑凹、无破损、无积水。
(3)消防、监控、环卫、照明、供排水、健身娱乐等基础设施完好,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7.重点村(镇政府所在地及主要通道沿线)环境卫生
(1)有保洁队伍,卫生保洁与城区保洁时间同步,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烟头、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及时,无焚烧垃圾和生活垃圾二次落地现象。
(2)绿化带、游园管护到位,修剪及时,无杂物、杂草、枯枝、死树、白色垃圾,无缺株断带、黄土裸露现象。
(3)主大街无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次大街及小巷建筑材料占道不超过街巷宽度的三分之一;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围挡,杜绝占道加工修理。
8.社区、单位及家属楼院管理
(1)基础设施完善,车辆停放规范,卫生保洁到位,无杂草、白色垃圾、烟头、杂物,无垃圾二次落地现象,无卫生死角;无毁绿种菜现象。
(2)落实辖区无主管部门家属楼院、无主管部门企业、破产企业等属地管理责任。
9.通往镇区主要道路管理
(1)主要通道沿线有专人保洁,环境、设施、秩序管理到位,无杂物、垃圾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现象。
(2)主要通道沿线临街门店牌匾规范、完好,无破旧、破损、脱落现象;“门前四包”制度落实,卫生保洁到位,无烟头、杂物、垃圾,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门前停车标线清晰,车辆停放规范;经营秩序良好,无骑门经营、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
10.其它涉创职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创建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工作。
2.完善台账,严格督查。镇创文指挥部要根据创建需要制定督查计划,由督查组严格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系、信息交流等制度,镇创文指挥部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落实奖惩,激励推进。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居)和单位在评选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时,优先予以推荐。对未能完成任务、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甚至走过场、不作为的村(居)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选文明村(居)、文明单位资格或撤销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将各村创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主职干部底线考核进行奖惩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2017年全国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好成绩,摘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人员及经费有保障。
2。认真贯彻各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
3。注重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门前四包”等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宣传各项文明创建知识及标准,按照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活动。
2.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知识应知应会、城市精神、卫生教育、法制观念等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和重点群体文明知识教育,确保辖区居民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达标。
3.抓好创建氛围营造工作,镇政府办公场所按40米一处的标准设置创文宣传,设置创文宣传专栏1块以上。镇区所有电子显示屏常年高频次滚动播放创文宣传用语、工地围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设置公益广告。辖区各村、镇直单位设置创文宣传专栏1块以上。公路沿线设置创文广告牌5块以上等;有健康教育专栏和文明知识固定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三)重点工作职责
1.环境卫生管理
(1)所辖区域内领导分工、岗位责任明确,监督管理机制落实。
(2)有保洁队伍,全天保洁,保洁时间与城区保洁时间同步,视野范围内无烟头、纸屑、杂物、杂草、垃圾;按要求配备垃圾容器,无生活垃圾二次落地和焚烧垃圾现象。
(3)有完善的垃圾管理运营机制和临时堆放处置设施,严格落实城乡垃圾集中管理制度,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现象。
2.建筑材料和施工现场管理
(1)加强私搭乱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治理,主次街巷无建筑材料、建筑物料占道堆放,无拆墙设门、破窗开店现象。
(2)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按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置围挡,不得影响公共通行。
3.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制设施、时间、技术参数符合规定,“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市场及公共场所管理
(1)规范治理辖区各类专业市场及公共场所,按照市场管理部门行业规范标准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划行归市清楚,卫生保洁到位,“三防”设施齐全,市场准入监督程序到位,执法监管到位。
(2)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和乱堆乱放等现象。
(3)门牌匾额规范,标线施划清晰,车辆停放有序。
5.游园绿化管理
(1)游园、绿地、绿篱有专人管护,修剪及时,无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杂物、杂草,无枯枝死树、黄土裸露和毁绿种菜现象。
(2)加强对所辖居委会、村委会的空闲宅基地、空闲地集中规范管理,无杂物、杂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堆渣土现象。
6.基础设施管理
(1)墙体界面、建筑物立面,无乱贴乱画、乱喷乱涂、钉刻扯挂现象。
(2)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立面、台阶完好,无残墙断壁;道路平整,无坑凹、无破损、无积水。
(3)消防、监控、环卫、照明、供排水、健身娱乐等基础设施完好,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7.重点村(镇政府所在地及主要通道沿线)环境卫生
(1)有保洁队伍,卫生保洁与城区保洁时间同步,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烟头、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及时,无焚烧垃圾和生活垃圾二次落地现象。
(2)绿化带、游园管护到位,修剪及时,无杂物、杂草、枯枝、死树、白色垃圾,无缺株断带、黄土裸露现象。
(3)主大街无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次大街及小巷建筑材料占道不超过街巷宽度的三分之一;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围挡,杜绝占道加工修理。
8.社区、单位及家属楼院管理
(1)基础设施完善,车辆停放规范,卫生保洁到位,无杂草、白色垃圾、烟头、杂物,无垃圾二次落地现象,无卫生死角;无毁绿种菜现象。
(2)落实辖区无主管部门家属楼院、无主管部门企业、破产企业等属地管理责任。
9.通往镇区主要道路管理
(1)主要通道沿线有专人保洁,环境、设施、秩序管理到位,无杂物、垃圾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现象。
(2)主要通道沿线临街门店牌匾规范、完好,无破旧、破损、脱落现象;“门前四包”制度落实,卫生保洁到位,无烟头、杂物、垃圾,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门前停车标线清晰,车辆停放规范;经营秩序良好,无骑门经营、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
10.其它涉创职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创建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工作。
2.完善台账,严格督查。镇创文指挥部要根据创建需要制定督查计划,由督查组严格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系、信息交流等制度,镇创文指挥部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落实奖惩,激励推进。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居)和单位在评选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时,优先予以推荐。对未能完成任务、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甚至走过场、不作为的村(居)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选文明村(居)、文明单位资格或撤销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将各村创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主职干部底线考核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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