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83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3日
名称
麻洋镇关于开展“三资”清理月活动的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3日

麻洋镇关于开展“三资”清理月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03 00:00 来源:麻洋镇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8年3月开展全市“三资”清理月活动》的通知,麻洋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逐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使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村级“三资”清理,村级财务结算报账,村级财务清理规范。
  三、工作原则
  按照天政办发[2010]144号《天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麻洋镇《村级财务报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执行。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3月3日至3月5日)。由镇主要领导牵头,镇纪委具体负责,镇机关干部和财政专管员参与,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名单附后)。
  (二)结算、登记、报账、更新、公示、汇总(3月6日至3月25日)。采取边财务结算报账,边核实登记、更新、公示、汇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1、财务结算(3月6日至9日)。镇机关干部和财政专管员组织村干部搞好内部结算,整理规范的报账票据,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唱票审计,镇机关干部、村主任在规范的报账票据上签字。
  2、资产资源核实登记(3月7日至9日)。镇机关干部和财政专管员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以2017年村级资产资源清理登记表为依据核实,登记填写清理表、增减变更表,并逐项签字。同时对到期的发包资产资源进行发包、结算、签订合同,资金缴存专户。
  3、财务报账(3月10日至20日)。村会计将结算签字后的规范收支票据交财政会计服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并编制财务结算单、资金平衡表、收益分配表、结旧建新表、资产负债表,每天4个村,具体时间由财政专管员通知到村。
  4、资产、资源台账更新(3月10日至20日)。村会计将核实签字后的资产、资源清理登记表、增减变更表、发包合同交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以此为依据,对资产资源台账更新,每天4个村,具体时间和财务报账时间同步。
  5、公示(3月20日至21日)。财政专管员到会计服务中心领取资产、资源清理登记表、财务收支结算明细表,交各村会计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6、汇总、报告(3月22日至25日)。会计服务中心对全镇各村资产资源、财务收支等相关报表进行汇总,并总结报告交镇主要负责人和市经管局。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资”清理突击月活动的领导,经镇委、镇政府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周  超  镇党委书记
  组   长:梁文江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胡振宇  镇纪委书记
  黄  峰  镇常务副镇长
  孔维新  镇副镇长
  成   员:刘永华  镇纪委副书记
  涂先仿  镇农办主任
  平福祥  镇民政办主任
  杨雄兵  镇财政所长
  彭军想  镇财政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雄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一)全镇所有的村必须进行一次账务处理,各工作专班要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清理、结账,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3月9日为结账截止日,逾期不结账的,开支不予报销,收入视为侵占挪用。
  (二)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及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账目核算,不允许有账外账、小金库。
  (三)盘点村级现金出纳库。所有的备用金原则上全部收回,将村级库存现金存入财政专户。
  (四)做好村级在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验收、入账;对尚未完工的工程按工程合同进行督导,将在建工程资金情况报乡镇“三资”监管中心。
  (五)清理资源发包合同,对未按程序发包的进行整改,对到期合同进行发包。对清理发包的合同登记后交乡镇“三资”监管中心存档封存。
  (六)清理村级资产。对村级资产进行盘点,落实保管责任人,做好村级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七)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做好村级债权债务明细账,做到总账与明细账一致。
  (八)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三资”清理突击月活动的全程负责监督,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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