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87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1日
名称
中共麻洋镇委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31日

中共麻洋镇委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31 00:00 来源:麻洋镇

根据《中共天门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天门市委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天门市2019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的通知》(天发〔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积极谋划部署,及时制定全镇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全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开展调研督导、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实施责任追究。
  4.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1次。
  (二)选好用好干部
  5.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观、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6.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组织调整工作。
  7.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财务票据、发文办会等,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及时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9.认真参与“四百双争”和“双评议”活动。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优化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0.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精准扶贫、服务群众等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工作。
  11.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加强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四)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12.认真开展“五必谈”“三谈两述”活动,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13.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强化党规党纪知识学习培训、“随会学、随机考”“掌上学、随手测”活动、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视培树勤廉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4.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5.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领导和支持监督执纪问责
  16.领导和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17.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化“三转”,积极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
  18.支持纪律审查工作,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实行问责追责。
  19.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省委巡视和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支持镇纪委按照“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理、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等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二、镇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镇党委书记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安排,督促指导落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2.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3.开展调研督促检查,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就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会议、通报等及时作出批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单位、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廉政状况。合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做到“五必谈”和“三谈两述”。
  5.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联系点“三个一”,即参加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一次党课、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带头坚持履责纪实制度,以纪实促做实。
  (三)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6.发现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问责追责。
  (四)做廉洁从政表率
  7.带头接受党风廉政教育,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活动。积极部署和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8.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勤廉典型培育。
  9.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被检查单位、村(居)提出工作要求。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村(居)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诫勉谈话。
  10.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等,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严把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用人。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政勤政情况报告等制度规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
  12.积极参与“四百双争”和“双评议”活动,督促各单位、各村(居)加强作风建设,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和接受廉政教育,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全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2.指导督促分管战线、单位、村(居)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专题研究部署、调研督导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或镇党委书记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支持查办案件
  3.发现分管单位和村(居)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告。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办分管单位和村(居)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4.加强对分管单位和村(居)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5.加强对分管单位和村(居)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指导督促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全年至少与分管单位和村(居)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四)参加检查考核
  6.按照镇党委统一部署,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被检查的单位和村(居)提出工作要求。
  7.对分管单位和村(居)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8.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
  9.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议事规则、履责纪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政勤政情况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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