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977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名称
关于印发《麻洋镇2015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麻办发〔2015〕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关于印发《麻洋镇2015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 来源:麻洋镇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夏秋季征兵命令,按照省政府、省军区征兵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确保征兵工作规范、有序展开,确保兵员质量,结合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度征兵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实现“四无”(无退兵、无换兵、无事故、无违纪)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周超同志任组长,彭志中、刘小雄、廖文远同志任副组长,孔志高、谢满堂、彭虎啸、雷静、李雯、刘银洲、彭国华、吴小年、吴银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刘小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征集任务与条件
  (一)征集任务。各村(居)征集任务参照人口基数和近几年实际走兵数确定,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要确保至少2人进站体检;其他村要确保至少1人进站体检;居委会要确保至少3人进站体检。
  (二)征集对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我镇今年征兵,从即日起全面启动,7月20前完成准备工作,7月25日统一组织体检目测,8月2日进站,8月底完成政审工作,9月初审批定兵,9月底运送完毕。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征兵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7月24日)。召开全镇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传达省、市征兵会议精神。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动员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将征兵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
  2、征兵体检阶段(7月25日-8月11日)。7月25日,组织报名应征青年到麻洋卫生院进行体检目测,确定正式进站人员;8月2日,组织正式进站人员到市体检站进行集中体检。
  3、政审、走访、定兵阶段(8月12日-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走访,做好“双合格人员”的定兵工作。
  4、新兵交接起运阶段(9月5日-9月底)。做好新兵的交接、输送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要迅速展开工作。今年征兵时间提前,各村(居)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广宣传,了解掌握本辖区适龄青年,尤其是高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流向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要提高兵员质量。要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向教育要人才、到院校选兵员”的号召,始终坚持以征集高素质兵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中国梦”同大学生的“从军梦”、“成才梦”、“青春梦”结合起来,激发大学生的青春正能量,让他们在绿色军营奉献青春,圆好“从军梦”。要采取多种形式,抓住有利时机,让每一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知晓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算好参军入伍的“政治帐”、“经济账”和“前途帐”。
  3、要确保安全顺利。7至9月份,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各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征兵工作与其它工作的矛盾,防止打乱仗或顾此失彼,确保征兵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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