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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98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文 号
标 题: 麻洋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麻洋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8 00:00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5月开始,用一年的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麻洋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总体要求,釆取全面清理、重点整治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及其管理进行“大清查”“大整治”,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从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及资源发包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突出问题:

  1.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

  资产资源登记不真实不全面,组级资产资源没有纳入村级登记管理,登记的资产资源账实不符,少登或漏登的问题;资源发包不规范,随意处置集体资产;在土地、鱼池、果园等集体资源发包时,违反程序规定,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违规操作,随意处置变卖集体资源资产等问题;资产资源发包合同不规范,承包期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

  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村级公益建设工程、“一事一议”建设工程、村级扶贫工程等项目不按程序招标发包、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价格虚高、资金拨付不规范、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3.资金管理不规范。

  村主要负责人直接经手现金,多人经手现金;村级发包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没按规定及时缴存村级专户,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收入不上账或不按时上账;不实行村务接待“零招待”,把生活费冲入生产性开支中报销,报销自费订阅的报刊,私自发放奖金、补贴,报销手续不齐全,违规支出;债务控制不力,违规举债,不按规定列支村级借款利息等问题。

  5.黑恶势力侵占集体资产资源。

  农村宗族恶霸势力以较低价格强行承包集体资产资源,不按合同缴纳承包金,承包到期后拒不归还资产资源,非法阻碍承包人正常经营等问题。

  6.“三资”管理混乱。

  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农村“三资”处置,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村级“三资”管理无序,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镇政府作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三资工作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镇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在市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对本地“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负责。

  (二)实施时间

  此次整治活动与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推进,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2018年7月底前,先安排本轮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拟撤并村的整治工作;二是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半数以上村整治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  

  各工作组进村的具体工作时间及程序安排如下:

  1.进村工作第1天,落实生活办公地点,制定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并上墙张贴;对村级出纳库进行盘点;接交村级2013-2018年的账据。填制《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系列用表》、汇总表四“XX村基本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八“XX村出纳余额盘存表”。

  2.进村工作第2天,召开村民代表、老干部、老党员会议,宣传此次村级“三资”整治活动的目标和意义;民主推选村级清产核资民主理财小组,将名单公示公榜上报。

  3.进村工作3-10天,盘账、填表。填制《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系列用表》表一至表八。

  4.进村工作第11-15天,公示村级收支明细,盘点核实资产资源情况。公示《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系列用表》汇总表五、汇总表七。

  5.进村工作第16-21天,公示“三资”盘点核实情况。填制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6.第22-25天,调查走访,将有关疑点情况按级别分别上报镇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填制《天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系列用表》汇总表一、表二、表三、表六。

  7.第26-28天,落实有关情况,与对象见面签字认可。

  8.第29-30天,将整治活动清理出来的问题,按级别分别上报镇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四)人员安排及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成立9个工作组(见附件2),工作组对每村的清理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天。工作经费由镇政府解决。涉及个人的违纪违规资金追缴暂由镇财政会计服务中心代收,形成台账后报市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全面动员。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动员会,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村设立举报箱,镇设立举报电话0728-4501007,镇内将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宣传发动,为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开展培训。镇领导小组将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各工作组成员、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业务标准、报表口径统一规范。

  (二)摸清底数

  1.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各工作组以年初“三资”清理月资料数据为依据,对资金盘库收存,对资产盘点估价,对资源核实清理,核定债权债务。清产核资情况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釆取公开栏、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重新核查登记。

  (三)发现问题

  镇政府将“三资”信访问题突出和管理不到位的村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

  1.各工作组对村“三资”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三资”及债权债务登记完整、清楚、准确。

  2.各工作组要对照6个方面的重点整治问题,对村级账目、资产资源发包、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分类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3.各工作组对清理中发现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

  (四)整改销号

  1.分类指导。镇政府将问题清单汇总后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工作组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类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

  2.全面整改。镇领导小组每周听取各整治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开展整改。对涉及的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过程中存在的合同不规范、承包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长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合同,并对相关资金予以清收;对显失公平、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承包人拒不更正的资产资源承包合同,要提请司法部门进行专业甄别后,依法予以更正或终止。对闲置或合同到期等需要重新发包的资产资源,要公开组织竞价发包,提高村级资产资源的使用效益。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有效解决。

  3.严肃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资金依法依规追缴兑现。对强占集体“三资”的农村恶霸势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五)规范制度

  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镇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办。整治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主抓,镇财管所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要推选成立相应的清产核资民主理财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会议,迅速传达贯彻整治工作要求,镇领导小组将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细化落实专班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间节点结硬账。

  (三)严格工作要求

  镇直相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督导指导,大力支持整治工作,不得推诿塞责。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自查,积极配合做好本村的“三资”清理工作,不得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暗中干扰、阻扰、对抗清理工作。各工作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遮短护丑。不得敷衍塞责、跑风漏气、吃拿卡要、随意表态。

  (四)严肃执纪问责

  镇纪委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敢于向农村集体“三资”伸黑手,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推进缓慢或者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查处不严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明确第一批清理的村

  麻洋村、谢月村、丁阳村、突飞村、伏岭村、七屋村、合力村、毛湖村、郭湖村、边湖村

附件:1.麻洋镇农村“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麻洋镇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麻洋镇农村“三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  超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梁文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彭志中  党委副书记
         黄  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洋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孔维新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于慧  党委组织委员
         黄俊峰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孔志高  镇安商办主任
         彭江林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平福祥  镇民政办主任
         刘阳春  镇纪委委员、安商办副主任
         彭国平  镇人社中心主任
         涂先仿  镇农办主任
         郭双龙  镇纪委委员、组织干事
         朱  延  镇计生办主任
         杨雄兵  镇财政所长
         李选成  镇水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陈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雄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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