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56517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来 源: | 麻洋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关 键 词: | |
地 址: | 天门市麻洋镇人和街1号 | 电 话: | 4501007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对村级干部进行考评考核。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民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统计、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城管、管理、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五、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指导村委会工作,认真做好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困难,处理矛盾,办好群众的事。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管理权限内任免、培训、考核、监督、奖惩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
七、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文涛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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