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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98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麻洋镇 文 号
标 题: 麻洋镇汉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
麻洋镇汉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4 15:51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天门市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麻洋镇汉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麻洋镇汉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政   委:周  超
  指 挥 长:吴彦广
  副指挥长:刘  勇 郭生阔 钟圣波
  成   员:彭国平 刘阳春 李选成 雷  鸣 吴  斌
  郭洪成 李智勇 李武方 李少雄 彭俊权
  夏志勇 黄正炎 马凯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镇河长办,郭生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辖区汉江河道非法采砂的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采取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方式,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日常巡查,严格现场监管,扎实开展辖区内涉砂船舶、堆砂场和“三无”采砂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运砂、挖砂、卖砂的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非法采砂船舶一律扣押,非法采砂机具一律拆卸,非法采砂人员一律报公安机关查处,确保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形成社会联动效应。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镇开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全镇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社会氛围,让非法采砂者无处遁形。
  2、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汉江河道涉砂船舶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存档。按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拆除非法采砂机具,对非法船舶一律押解至市采砂办指定的区域,实行集中监管,上报市采砂办处置。
  3、加强巡查监管。在辖区内河道开展日常巡查,对非法采砂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上报。对在汉江主汛期、禁采期和禁采区的采砂、运砂、挖砂、卖砂等行为及相关从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报公安机关处置。非法采砂船舶、运砂船舶及车辆报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处置,并报市采砂办备案。
  4、加大整治力度。镇水管站负责对扣押在市采砂办麻洋停靠点的船舶实行二十四小时监管,做好登记、编号,填写监管记录。对逃逸船舶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解扣船舶须经市采砂办、镇政府协商一致后放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治责任。指挥部全体成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整治专项战役上来,河长是第一责任人,沿江村(居)是整治专项战役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2、厘清工作思路,把握整治重点。要抓实非法采砂船舶整治力度,对非法采砂、运砂、挖砂、卖砂等行为开展部门协作,以河湖长制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法码头整治为契机,切实做好辖区汉江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和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抓好扣押船舶监管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战役取得胜利。
  3、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要加强对汉江河道沿线各村(居)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对整治战役中不服从指挥调度、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甚至干扰和破坏整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由镇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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