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彭市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28266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布机构 彭市镇 文 号
标 题: 彭市镇端午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彭市镇端午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14:30

根据《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深刻吸取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端午节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让全镇人民过上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我镇开展了端午节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班,专题部署

6月10日,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安办文件精神,召开端午节前安全生产专班会议,会议决定端午节期间,组织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展开全镇各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镇应急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与参会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从事执法监管工作的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部署,确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牵头领导、召集机构和参加人员,并对检查时间、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从操作层面进行了具体研究,确保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检查,重点督导

61215日,镇安全生产专班开展镇区各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对全镇工业企业、农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售卖店、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班共检查8个工业企业防疫、安全生产情况,3处烟花爆竹售卖点安全生产情况,4处大型商超防火、防疫情况,3座加油站(点)安全生产情况,1处农贸市场防疫、安全生产情况,1座加气站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导农贸市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疫、防火安全生产情况,烟花爆竹售卖点、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领域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各市场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安全生产教育和意识,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过检查,镇安全生产专班发现工业企业存在灭火器不足问题车间4处,大型超市灭火器失效7个,烟花爆竹点灭火器数额不足2处,发现一般性隐患7处,现场整改7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封,并责令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