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26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年10月02日
名称
天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天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倡议书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02日

天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天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5-10-02 00:00 来源:彭市镇人民政府

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各位农机手:
  露天焚烧或随意抛弃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威胁公众身心健康,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农作物秸秆可以通过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方式加以利用。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农机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省人大的“决定”和市政府的“通告”,宣传露天焚烧、随意抛弃秸秆的危害性,宣传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及成效,宣传市政府关于秸秆粉碎装置、捡拾打捆机、秸秆收储中心、中稻低茬收割、饲料化利用的奖补政策(详见天政办发[2015]60号文件),推广成熟的作业模式和先进适用机具。
  二、示范引导农民朋友遵守市政府“通告”要求,遵守乡规民约,带头做到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带头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
  三、自觉为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并保证其装置在收割时正常运转。自觉执行农作物低茬收割技术规程,小麦、大麦、水稻留茬不高于18厘米;油菜留茬不高于20厘米。
  四、积极与种植户、养殖户对接,签订并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作业合同,努力建设秸秆收储中心。
  五、“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旋耕深埋、捡拾打捆、秸秆“堆沤”造肥、秸秆饲料、秸秆食用菌栽培、秸秆制板、秸秆块煤、秸秆沼气等技术,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
  六、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为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优价的农机作业服务。
  广大农机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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