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彭市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城市综合执法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3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彭市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彭市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3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镇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有关情况报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厂和工艺、技术及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三是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和组织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
  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划定红、橙、黄、蓝的安全风险等级标识。二是对安全风险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监管信息和隐患整改情况台账。三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等级进行风险评估划定,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并制定重大风险公示告知制度,对高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四是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进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3、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隐患整改验收、效果评估工作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分级分类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政府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动互通、闭环管理。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市政府核查、部门排查、乡镇巡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实施不间断的滚动排查治理隐患。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整治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并公开曝光。
  4、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工业园区专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工作力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有效机制;重视和发挥社会力量、媒体作用和群众支持,采取培育和购买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实施专业化监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依法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细则、监管权力清单和处罚裁量标准,全面规范执法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尺度和执法主体。推行网上阳光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止电力与火工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3、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畅通网站、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等举报渠道,制定事故隐患与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社会公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问题,依法受理核查举报投诉案件。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格局。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准入标准。严格限制建设高风险项目,严禁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严禁在乡镇建成区新建化工高风险项目,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钢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准入标准;严格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粉尘涉爆企业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距离不达标房和居民区内。
  2、严格规模准入。制定完善高危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落实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生产能力实施方案,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制度,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审批制度,严格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准入。对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活动的,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建立定期更新、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机制,并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设备,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投入使用。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分行业制定特殊作业和关键岗位安全素质标准和培训考试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市政府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预案修订和演练。规范政府、单位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工作;协调企业、单位和政府有关预案的衔接,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竹木加工、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集现场信息传输、救援资源调度、过程会商指挥为一体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单位之间、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确保预警、报警、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彭市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彭市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综合指导协调,定期收集汇总本辖区、本单位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镇政府也将加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
  (二)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网站、政务微信,加强宣传、广泛发声。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汇总,强化情况报送。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随同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一并报送镇政府安办。每季度末15日前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可供交流的经验做法随时报送。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每个月15日前向镇政府安办报送典型案例、“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统计表(见附件)。镇安办联系人:王述成,电话:13972936159;传真:0728-4618031,;阮振东,电话:0728-4615071,邮箱:904385996@qq.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