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市镇关于市委第14轮巡察发现的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针对市委巡察办及第四巡察组反馈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清单,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压实烟花爆竹批专营店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专营售卖店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
根据市委巡察办及第四巡察组反馈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清单,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烟花爆竹问题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镇区3家专营店负责人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委成立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联合专班,每周不少于2次,对镇区主要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其整改到位。
同时,镇烟花爆竹整改专班积极与市安委会、市应急局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进行情况汇报与业务支持,并邀请市应急局领导莅临我镇指导整改工作。
(二)培训商户,督导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镇区惠侬、张伟、镇中等3家烟花爆竹经销商仍是前店后宅,堆放烟花爆竹较多,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我镇烟花爆竹整改专班对3家业主进行约谈、培训,并组织其到附近整改完成达标的乡镇烟花爆竹专营店进行参观、学习,听取别镇整改经验与建议。
同时,我镇烟花爆竹专班邀请市应急局领导到3家烟花爆竹店进行现场整改指导,并依据整改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按时、达标完成。
(三) 现场管理,规范经营
规范布点管理。以“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为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坚决依法关闭或取缔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式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的零售点,根据应急局烟花爆竹专班指导意见,因地制宜,灵活处置。
规范日常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禁销售“三无”和违规产品,包括: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AB级烟花、含有隔板和垫板烟花、摩擦类炮、大药量的爆竹(“鱼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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