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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2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彭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彭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30 00:00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探索经验,为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落实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因地制宜。按照农民土地承包现状,缺什么补什么,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任务
  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权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精神,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实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群众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市经管局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市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在市档案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目前暂由镇财政所负责集中保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实施方案报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召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统一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3、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有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
  1、入户调查。对二轮延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承包农户的承包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登记。按照(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的要求,入户实地进行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入户调查做到不漏农户、不漏田块、不漏人口。对在打工不在家农户采取委托书的办法进行核实认可。
  2、调处矛盾。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土地承包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调解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测量调绘、指认田块。根据基础工作底田,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土地承包地籍草图。
  4、审核公示、签字认可。土地承包地籍草图经村审核后,由各村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土地承包地籍图。同时,将地籍图报镇财政所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
  5、完善合同,颁发经营权证书。按照公示确认的农户承包信息,由村委会与农户完善承包合同,同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一承包农户的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信息要一致。
  6、资料整理建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保存。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接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指导全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展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农办、镇信访办、镇财管所、镇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档案室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镇农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上任。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对试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落实工作经费。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镇农办、财政所负责试点的牵头、政策研究和试点指导工作,保障试点工作经费;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相关资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测绘数据资料和测绘技术支持;镇档案室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镇信访局负责做好试点地区信访维稳工作;镇司法所负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指导,认真督查。确保本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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