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32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名称
彭市镇民政办公室办事指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彭市镇民政办公室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 来源:彭市镇人民政府

一、办理事项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审核、申报。
  2、涉军对象的优抚、优待审核、申报。
  3、受灾群众的核实、救助、安置。
  4、特困残疾对象的救助。
  5、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审核、申报。
  6、民政系统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村、居初审;
  3、村、居代表评议,公示;
  4、民政办公室调查;
  5、镇政府审核;
  6、申报市主管单位审批。
  四、联系方式
  电话 0728-4615071  传真 0728-46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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