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32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名称
彭市镇民政办公室办事指南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6日
彭市镇民政办公室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审核、申报。
2、涉军对象的优抚、优待审核、申报。
3、受灾群众的核实、救助、安置。
4、特困残疾对象的救助。
5、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审核、申报。
6、民政系统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村、居初审;
3、村、居代表评议,公示;
4、民政办公室调查;
5、镇政府审核;
6、申报市主管单位审批。
四、联系方式
电话 0728-4615071 传真 0728-46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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