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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3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彭市镇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彭市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彭市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20 00:00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成立彭市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新华
  副组长:王志华、王永祥、董凯旋、刘振华
  成  员:甘璐、王友成、许芬、李晓霞、钟学才、刘子君、程良毅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璐同志兼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许芬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天门市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
  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镇直单位政务公开。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信息。加大对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镇直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公开力度,同时公开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2、政府机构和人事。公开镇人民政府、镇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3、财政资金信息。加大镇政府及镇直各单位、各村支部的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投资项目、扶贫项目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使用信息。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着力抓好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类学校招生、企业用工、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收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6、公共监管信息。积极推进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范围。
  7、社会服务信息。农村低保户、低保资金确定和分配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对象确定和款物的发放情况等。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明确内容。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和方式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天门市政务公开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重要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收集反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政府大院和各行政村(社区)设置政务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网上公开。彭市镇依托天门市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3、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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