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市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市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工作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掀起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美好彭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召开全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和工作推进会。镇召开专题动员会,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方案,统一思想认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支部要发挥抓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镇党委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时间:5月上旬至5月底
(二)开展《宪法》《监察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集中学习、支部领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宪法》《监察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利用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以学习《宪法》《监察法》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时间:5月中旬至5月底
(三)开展重点岗位、纳新党员、农村后备干部廉政教育活动。采取上党课,发送廉政短信等廉政教育形式,引导重点岗位、纳新党员、农村后备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时间:5月中旬至5月底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为主题,开展好“好家规好家训”评选、“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中华美德”宣传、“家规家训进课堂”等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增强廉洁意识,当好“廉内助”,筑牢家庭“防腐墙”。
时间:5月下旬至5月底
(五)组织《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组织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和单位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通过知识测试的方式,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时间:5月上旬至5月底
(六)集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片,并进行深入讨论;组织新提拔重用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部分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时间:5月中旬至5月底
(七)开展正风反腐理论热点宣传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利用我镇优势,打造反腐倡廉宣传特色品牌。通过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推动“廉洁天门”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提升廉政文化感染力,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时间:5月中旬至5月底
(八)推进“茶廉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关于“茶廉文化”建设安排部署,建设“茶廉文化”项目,制作“茶廉文化”作品,打造“茶廉文化”示范点,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时间:5月底至6月底
四、分工安排
(一)组织召开全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和工作推进会。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二)开展《宪法》《监察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镇党政办负责抓好工作的统筹、推进、检查;镇纪委负责接待市纪委专题学习宣讲团来我镇进行授课辅导和业务培训;镇组织办负责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宪法》《监察法》学习情况的督办检查;镇宣传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扎实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并安排广播、文化等单位加强宣传;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村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和《宪法》《监察法》集中研讨和集中专题辅导。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镇纪委。
由镇组织办和镇纪委分别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廉政谈话。
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青年干部、农村后备干部廉政教育活动。责任单位:镇纪委。
镇纪委负责对全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青年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加强日常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责任单位:镇妇联
(五)组织《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镇党政办、镇纪委负责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
(六)集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2.组织一定范围内党员干部阅读根据近三年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的《忏悔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七)开展正风反腐理论热点宣传学习活动。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正风反腐相关理论热点,组织干群认真开展学习。牵头单位:镇纪委、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2.组织各村(社区)纪检委员进行业务学习,对《宪法》《监察法》中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对农村财务票据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培训。牵头单位:镇纪委,镇财管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推进“茶廉文化”建设,抓好各项任务的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宣教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志伟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刘振华、组织委员江曼任副组长,机关干部张狄、刘中宝、周海波、田炳旭、罗兵元、谢同普、王友成、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各党组织应尽之责,各村(社区)各单位党支部、总支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谋划、组织好宣教月的各项活动。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我镇将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对不认真履责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宣教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完成好镇宣教办所布置的任务的同时,要围绕主题,根据自身实际,并结合精准扶贫、作风建设等多项民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的开展特色鲜明的自办活动。
(三)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注重活动的综合总结,及时将特色性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和上报,以此来共同营造宣教月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各村(社区)各单位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图片、文字)及时上报镇纪委办公室,镇纪委将以此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中共彭市镇委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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