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1]32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更好的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经彭市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彭市镇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余 维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振华 镇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宋洪波 镇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王友成 镇农办主任
史四兵 财管所所长
王凯红 国土所所长
李吉文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厚雄 水利管理站站长
王 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于 杰 农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海波 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由王友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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