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10502
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名称
石家河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石家河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核验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0 14:33 来源:石家河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石家河镇核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的同时全面开展核验工作,是检验我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决兑现党中央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是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性工作。各村(居)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核验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目标任务

围绕“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目标任务,对照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3项分类,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核验,核验一户、登记一户。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核验工作,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核验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谢国清(党委书记)

    长:谢红宜(镇长、党委副书记)

长:韩天才(精准扶贫专职副书记)

王菊娥 (人大主席)         

张德辉(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玉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晨(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刘雄军(党委组织委员)

夏齐飞(副镇长)

伟(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刘春兵(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全体机关干部

         扶贫工作队队员

         “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核验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镇核验信息员:桑国强电话:15671166916,负责核验工作知识培训、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方式

核验工作必须入户走访调查,用手机APP现场录入,即要求在农户家门口现拍现传,上传时会自动获取经纬度和拍照时间,不允许在现场拍照后,回办公室用手机或电脑上传。

五、推进步骤

(一)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核验培训。(2020年6月12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扶贫工作队员会议,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石家河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现场进行核验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核验手机APP的使用方法,确保核验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开展核验工作。(2020年6月12日--6月17日)在全镇集中开展核验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由联点机关干部、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逐户进行核验,扎实推进,做到核验一户、登记一户,按时完成核验工作。

(三)汇总上报。(6月17日--6月18日)梳理汇总核验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问题反馈表》,核验完成后,将所填问题反馈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8日前报送至镇村镇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明确责任。按照核验工作要求,由联点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入户核验,核验工作要在2020年6月18日前完成。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重点关注原鉴定安全的住房是否变危,已经改造安全的住房是否返危,采用保障住房安全的措施是否到位,要面对面了解贫困群众诉求,听取意见和及时解决问题。对新发现的住房安全未保障户,各村(居)要在6月30日前先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列2020年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改造。要坚决杜绝危房改造户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等情况,对已建成安全住房暂未拆除或无法拆除的危旧房,要做好标识,确保危房不住人。

(三)坚持标准,严明纪律。各村(居)一定要坚持现场入户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坚持问题发现不隐瞒,对原鉴定安全的住房出现新隐患、危改后重新返危、新建后原有住房未拆除且有人居住等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安全保障,不要简单作为无保障上传。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核验过程真实、核验结果准确、核验信息完整。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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