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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12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石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文 号 石综治〔2016〕2号
标 题: 关于印发《石河镇校园、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河镇校园、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0 00:00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石河镇校园、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石河镇校园、企业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企业及周边环境,按照省、市对校园、企业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安全稳定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为载体,认真排查校园、企业及周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彻底整治学校、企业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园、企业及周边区域内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改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二、目标任务
  加强学校和企业保安全、保平安工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伤害师生、工人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不发生师生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和企业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管控高危人员。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病情不稳定的重症精神病人;因各类矛盾纠纷尖锐,对社会严重不满,扬言报复的社会人员;因个人生活、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打击,性格怪异孤僻、举止反常的人员。在摸排的基础上,要全面建档、入库,并切实做好治安管控工作。对有严重不满情绪、扬言制造事端人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逐一见面逐人谈话,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逐人落实稳控措施。
  (二)排查整治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问题。对校园和企业内部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一是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校园、企业内部重点排查学校和企业大门和其他安全通道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情况,内部安保工作的分工落实情况,安保人员的配备和组成情况,安保硬件设施情况,报警系统和应急机制运行情况,各类车辆运行保障情况。校园及企业周边重点排查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场、餐饮、网吧经营情况,周边交通情况,周边重点人群基本情况。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快侦快破,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三是加强对校园及企业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企业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四是及时处置校园、企业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活动。
  (三)排查化解校园、企业及周边社会矛盾。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大下访的同时,侧重抓好涉学校、涉师生、涉企业的矛盾排查化解。校园企业内:重点排查师生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纠纷,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校园企业外:重点排查学校企业与周围人员的矛盾,用地用房与周边单位的矛盾,工程建设方面产生的矛盾。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采取包案负责等措施,限期化解。
  (四)排查整治校园企业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学校教学楼、食宿楼安全情况,学校企业建筑消防设施情况,锅炉、电器设备的安全情况,学校企业大门及附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学生必经的道路安全情况,学校及企业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学生职工食堂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一校(企)一表,分类建档"。
  (五)加强校园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学校企业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做到出入必查,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和企业。二是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在学校企业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企业安全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落实法制副校长、驻企民警安保制度,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职工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四是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保安力量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园企业内部的巡逻守护。
  (六)加强督促检查。从5月10日起,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督查,指导和督促各学校、企业、相关单位和社区工作措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河镇切实加强学校、企业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校企业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沈骏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玉红任副组长,谭会明、徐团元、熊飞、喻卫红、彭会平、王章杰、欧阳凡荣、杨和平、郑建军、熊云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谭会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单位要承担维护校园企业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社区、相关部门和学校企业要在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学校、企业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涉校涉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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