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411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河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石河镇人民政府阳光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守则 |
一、工作人员要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准则。
二、工作人员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按先到先办的顺序进行。
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工作人员接待来访者,做到热情有礼,以诚相待,有问必答,对来访者、办事者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积极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要说明原因或指明办事的方向。
五、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受办事人员的礼物、礼金或手续费、中介费,做到清正廉洁。
六、工作人员文明办事,严禁以各种方式向办事者吃、拿、卡、要、索取财物,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七、工作人员要按照承诺时间办事,不得拖延办事时间,因客观原因延误时间的,必须要向办事者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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