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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55061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石家河镇 文 号
标 题: 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解读(教育类)
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解读(教育类)
发布时间:2020-11-18 08:00

一、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分春、秋两季通过采取对比数据标注审核认定方式进行补助发放,每生每学年可享受3000元的补助(每生每学期1500元)。

二、其他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

2.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9〕63号)。

(二)补助对象

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将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学生纳入资助)。优先资助:(1)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5)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6)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三)补助标准

2019年春季学期: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即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调整资助政策,将四类非寄宿生纳入资助范畴。标准为: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即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小学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三、其他类——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

(二)政策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低保户家庭学生;(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政策标准

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即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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