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工作规范
近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门市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工作规范》,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工作流程等进行简化、优化、固化,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保证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严肃性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一、城镇居民、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一)申请人:我市城镇无业居民、市属企业或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在编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二)申请时间:每年5月31日截止。
(三)申请地点: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城镇居民、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当年5月份打印的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天门农商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1张。
税务、邮政、盐业、石油、保险、银行、电力、广电网络、移动通讯、烟草等中央或省属行业的正式职工,由本单位发放奖励金,不能够在我市申报奖励。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年老奖励
(一)申请人:
1、申报国家奖励扶助:申报当年满59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未曾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我市农村居民。
2、申报我市惠民计划:申报当年满55周岁,现存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未曾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我市农村居民。
(二)申请时间:每年8月31日截止。
(三)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当年8月份打印的户口簿)、结婚证、天门农商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1张。
三、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一)申请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
(二)申请时间:办理退休时间。
(三)申请地点:申请人向退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申报表》,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年老扶助
(一)申请人:
1、我市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未曾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女方申报当年满48周岁的家庭。
2、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二)申请时间:每年11月20日截止。
(三)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家庭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当年11月份打印的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证明、天门农商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1张。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当年11月份打印的户口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表、天门农商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1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