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流调组信息反馈,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石家河镇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8日
8:00-8:30 骑电动车至石家河集贸市场购物;
8:35-13:40 骑电动车至石家河卫生院;
13:50 骑电动车至石河商业广场超市购物,14:06离开;
10月29日
7:50-7:58 骑电动车至石河商业广场超市购物;
8:00骑电动车至建正街兰州拉面,打包1份至隔壁金苹果西饼店内购物,8:01付款离开(同时段顾客1人);
8:35-9:00 骑电动车至石家河卫生院。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持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按要求参加常态化的核酸检测,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石家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