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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54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工业园 文 号
标 题: 天门工业园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天门工业园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6 00:00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在全园区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从严问责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园区特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天门工业园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天门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业园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消防宣传,巩固宣传教育成果。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媒体宣教、警示教育等载体,广泛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要抓住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农民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重点群体,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摆放消防安全宣传品,督促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其他危化行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督促辖区社会单位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提高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11月下旬至2019年3月,各村(居)、各部门,要针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的特点,找出火灾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各企业、学校、医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制度,全力做好隐患自查自纠、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培训。必须明确整改主体、时限和措施。要持续发动派出所民警、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网格员深入住宅小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及“十小场所”,督促居民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绝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即日起至2019年2月,结合冬春季风干物燥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以老旧居民区、各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市民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大值班巡逻力度。

  (四)提升救援能力,做好应急准备。派出所要强化消防员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防冻、防滑等保护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等技战术训练,提升队伍初战打赢实战能力。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

  (五)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工作。“两节”期间,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必须安排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节日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六)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19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全国“两会”期间,督促我区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督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消防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

  按照《天门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园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职责,组织开展针对性高、操作性强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26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认真做好各项消防保卫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5日)

  园区安委会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职责,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消防志愿者及网格员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消防检查。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从12月份起,每月25日前要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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