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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400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工业园 文 号 天园办发〔2014〕33号
标 题: 天门工业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天门工业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00:00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4]17号文件)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探索经验,为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落实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确权确地及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因地制宜。按照农民土地承包现状,缺什么补什么,可以确权确地,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确定广荣村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以广荣村现有土地承包合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村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精神,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实测结果经园区、村公示、群众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园区财政分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财政分局根据工业园国土资源分局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认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财政分局初审,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市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在园区的支持和指导下,财政分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结合我园实际,选取广荣村进行试点,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
  1、制定实施方案。工业园根据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实施方案报市确认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召开广荣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3、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专班、广荣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有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
  1、入户调查。广荣村要对二轮延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承包农户的承包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登记。按照《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的要求,入户实地进行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入户调查要做到不漏农户、不漏田块、不漏人口。对在外打工不在家农户采取委托书的方法进行核实认可。
  2、调处矛盾。广荣村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土地承包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调解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测量调绘、指认田块。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土地承包地籍草图。
  4、审核公示、签字认可。土地承包地籍草图经广荣村审核后,由广荣村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土地承包地籍图。同时,将地籍图报财政分局所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
  5、完善合同,颁发经营权证书。按照公示确认的农户承包信息,由村委会与农户完善承包合同,同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一承包农户的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信息要一致。
  6、资料整理建库。财政分局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保存。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园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对广荣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园区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以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多祥镇镇长汪发琼任组长,园区党委副书记谢卫兵、党委委员社工局局长肖年华、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国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朱亚飞任副组长,达洲工作片片长刘水清、信访办主任谢泽军、财政分局局长刘道永、国土分局局长梁学圣、农办主任黄国华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分局,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国华、财政分局副局长徐军武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要加强对试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落实工作经费。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土地测绘 、确权颁证等经费由园区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财政分局负责试点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工业园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相关资料;社工局负责政策研究和试点指导工作;信访办负责做好试点地区信访维稳工作;司法分局负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园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指导,认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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