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4008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工业园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名称
天门工业园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天门工业园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20 00:00 来源:天门工业园

  

  为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实现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内容

  (一)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和经济发展公开。包括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财政分局;公开时限:一周内。

  2、办事政策和改革项目推进公开。包括市场监督信息、事项清单;公共单位办事服务指南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镇直各有关单位;公开时限:一周内。

  3、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经发局、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水管站、民政办。公开时限:一周内。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计生办。公开时限:一周内。

  5、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农民负担管理等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招商局、社工局、财政分局。公开时限:一周内。

  6、民生改善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道路建设、水利、通讯、电力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镇直各有关单位。公开时限:一周内。

  7、民政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和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民政办。公开时限:一周内。

  8、积极关注回应社会舆论事项。建立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宣讲机制,关注政务舆情,运用媒体做好及时做好回应与动态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开时限:一周内。

  9、其他应公开的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开时限:一周内。

  (二)政府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园区纪委。公开时限:一周内。

  四、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工作挂牌,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通过天门工业园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活动;

  (六)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八)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五、公开程序

  (一)镇直各单位对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进行公开,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开须报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园区管委会审定后公示。

  六、工作制度

  (一)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拟定的公开的内容提交本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公布,并同时报上一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各单位兼职监察员负责对单位实施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本方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天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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