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8059
分类
体育
发布机构
多祥镇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名称
多祥镇转发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天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多祥镇转发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天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15:12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推进健康天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实施健康天门行动,推进健康天门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基本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天门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城乡环境明显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全省前列,基本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针对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实施六大行动。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5%。(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实施国民营养计划,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健康宣传和合理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至6%和4%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大力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唱响“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新主题。着力推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场馆向公众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把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4.实施控烟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面控烟,助力创文”专项行动,推动无烟政府机关创建活动,引领全民控烟,实现无烟创建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乡镇办场园)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等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妇联等)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定期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办场园)

(二)针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实施四大行动。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残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健康知识考核内容应涵盖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及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全面落实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休复学管理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各乡镇办场园)

(三)针对重大疾病防控实施五大行动。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建立胸痛、卒中等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科技局)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和是否超重和肥胖(包括腹型肥胖),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定期检测血糖、血压和血脂,延迟或预防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自我管理,提高患者及其家庭对健康膳食、科学运动、定期监测代谢和并发症指标的认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完善医疗机构、公众、社区、家庭个人、零售药店等预警机制,加强高风险人群管控,积极做好医院、隔离病区、核酸检测机构、采样场所、医疗物资、隔离场所、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心理疏导队伍等准备。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行季节前接种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乡镇办场园)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健康天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印发《健康天门行动》,统筹推进健康天门建设,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督查机制,强化督促落实;成立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细化各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天门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各企业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社区(村)、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实现健康相关信息互联共享。

(四)实施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由市健康天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制定该项行动监测评估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以现有监测系统和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

(五)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实施健康天门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新媒体、宣传栏、折页、倡议书等多种手段,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健康天门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健康天门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年数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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