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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1874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天门工业园 文 号
标 题: 天门工业园(多祥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天门工业园(多祥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9 14:57

为切实推动园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天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行政负责人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完善源头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手段,保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目标顺利实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

(三)综合施策,禁用并促。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动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园区、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专班履职”的原则,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2021年全园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2%以上,其中大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率达到92%以上,黄豆、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达到86%以上,其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建立公、铁(路)沿线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传导禁烧工作压力

成立天门工业园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周启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涂先平、郭新才、张志刚、肖俊红、郭亿稳、肖年华、刘国华、胡昊、吴琼、牟茜、梁海涛、杜治文、向军、刘小雄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周文涛、刘双文、董日明、陈文进、杨学兵、刘怀玉、郭小兵、郭家庆、周良爽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园区禁烧指挥部分部,加强组织领导,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1.在全区范围张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2.园区和各村采取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将政策宣传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在村湾人口集中区域和生产道路旁树立永久性宣传牌5张以上,每天出动宣传车进行不间断巡回宣传;每个村(组)在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1条以上,张贴宣传通告30张以上,每户发放一张宣传通告;每50 亩地设立1块永久性宣传牌,每块地设立1块责任牌,标明村、组、农户三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教育部门每学期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以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园区”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设置禁烧宣传专栏,开设2 次以上的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三)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1.加大源头控管力度。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督促机手进行低茬收割(除再生稻外,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内)、粉碎还田;六门路村、广荣村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加强农机作业组织调度,对外地进入镇区范围作业的收割机,农技服务中心与派出所要开展联合宣传,确保低茬收割。

2.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  鼓励发展虾稻连作、稻鳅共生、再生稻等模式,提高农业产出;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社会化水平。

3.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

1)对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优先予以安排,实行应补尽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手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及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安装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的,按机具销售价30%予以奖补;购买捡拾宽度在1.7m及以上的捡拾压捆机继续给予每台3万元叠加补贴,购买捡拾宽度在1.7m以下的捡拾压捆机给予每台0.9万元叠加补贴。

2)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对正常运营,并与村签订收购利用协议、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规范的秸秆收储中心(企业、合作社),年加工转化利用小麦、水稻农作物秸秆,按利用量每吨奖补30元(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鼓励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100吨秸秆利用量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

(四)加强巡查力度,实行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控

1.开展专项督导。农作物收割期间,园区禁烧专班对各村(社区)进行督导,督促村(社区)干部加强巡查检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同时,村(居)委会对焚烧秸秆的,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违规焚烧秸秆、不听劝诫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500元以下处罚,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同时,专班人员每天晚上集中碰头,整理交流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各村火点、黑斑情况每日直报园区主要领导。

2.严厉依法打击。园区派出所要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法进行留置训诫;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高铁、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100米以内的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严格考核结账与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园区党委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底村级实绩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教育部门每学期在每所中小学开展禁烧专题教育少于2次;农技部门对农业机械把关不严,导致新购置收割机未安装粉碎设备下田作业;公安部门没有按规定对各村组焚烧秸秆情节、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置的;交通、林业、水利、城管等部门没有依法依规对本职能范围内焚烧秸秆、垃圾行为进行打击的。

对各村在禁烧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夏秋两季的收割期后,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班对各村(居)的禁烧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村级年终底线百分制考核中计4分。每发现一处火点和黑斑地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被市、园区巡查组现场发现的,在村级底线考核中扣0.5分;

2.被市秸秆禁烧指挥部通报的,在村级底线考核中扣1分;

3.对连片焚烧秸秆且黑斑未能及时清除或被省级通报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在村级底线考核中扣2分,并相应给予组织纪律处理。

考核时累计汇总情况4分扣完为止。

  

  

天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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