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市镇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和《天门市美丽乡村建设2019-2023五年推进规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前期试点示范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共建共享总原则,按照“一年建设两年任务”总目标,按期完成省级批复和市级确定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共17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任务,努力打造我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和“一村一业、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富美文明乡村,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分类方式
镇美丽办统筹协调2020、2021两个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的选点布局,由省级批复和市级确定的17个村,继续按照重点村、示范村、整治村三大类别分类推进,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统一主导村级项目清单审定、村庄规划编制和项目施工建设。
1、重点村(1个):在示范提升的基础上选择党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的黄流村,进行重点支持,形成亮点特色。
2、示范村(4个,分别是:拖市社区、官沟村、白土地村、三垱村):选择省级批复的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及市级确定的2021年度试点村中重点线路、关键节点相关村,重点突出地域特色,提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效应。
3、整治村(共12个,分别是:赵台村、梅河村、严庙村、金窑村、牯水村、庙河村、何场村、陈云村、太平村、新集村、南河村、梁场村):重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形成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的整体效应。
三、建设内容
对标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价办法,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厕所革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巩固脱贫成果续建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向全镇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示范村、整治村倾斜,建设重点首选环境整治、道路建设、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沟塘清淤、安全饮水、公墓建设等强基补短民生工程。同时,在“小三园”建设、道路绿化亮化、党群服务中心升级、产业发展支持、小微景观打造、平安法治建设等方面适度配套完善,在一些创意类、特色类、文化类等项目上适当点缀补充,达到既切实管用、改善民生,又各具特色、赏心悦目的建设效果。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村组道路建设。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升级刷黑,大力建设“四好农村路”,着力消灭断头路、泥土路,形成镇域内相关村组间的通畅道路小循环,与相邻乡镇间的“四好道路”大循环。有条件的村在通村道路上规划建设候车亭、停靠点,推动镇村客运公交化。
2、生活垃圾治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合理配置公用垃圾桶,科学设置垃圾集并点,全面提升清转运能力。有条件的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3、农村治水改厕。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户厕改建相结合,建立分户式小三格或联户式大三格化粪池,采用简易收集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村,鼓励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有动力、微动力或无动力处理技术进行自然湾组的集中处理。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村组,开展雨污分流试点,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4、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在乡村建设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同步规划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明确建设标准、落实建设资金,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公益性公墓,落实好重点村、示范村公墓建设。鼓励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和参与公益性公墓建设。
5、村内沟塘清淤。整治疏浚村内沟渠塘堰,加强桥涵配套,及时护坡,做好绿化;清除积存垃圾、白色污染、水面漂浮物,结合河湖治理开展村内小微黑臭水体整治,做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6、绿化美化亮化。按照应绿尽绿的要求,开展村级小景观、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宜林荒地绿化,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倡导自然式种植。门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强化古树名木、古居名宅保护。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节能路灯、太阳能路灯或风光互补路灯进行适度功能照明,乡村旅游型村庄因地制宜进行适度环境照明。。
7、安全饮水工程。结合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全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8、村容村貌提升。大力实施“村庄清洁日”制度,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整村推进环境整改提升,着力整治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引导村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对有安全隐患、有碍观瞻的危房、残桓断壁等积极稳妥拆除,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设立集中堆放点有序堆放农业生产杂物,做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9、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新建或改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户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配套完善村卫生室、幼教、养老等场所设施,推动用电、广播电视、通讯网络、清洁能源进村入户,实施危房改造、气化工程、雪亮工程、平安法制宣传等设施建设。
10、创新创意工程。镇、村两级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设计,自主实施部分创意类、文化类、特色类等项目,充分挖掘本地人文历史、文脉内涵,起到独树一帜、画龙点睛的效果。防止照抄照搬,千村一面;坚决杜绝人为造景,搞形象工程。
四、资金保障
资金来源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由市财政局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对市政府相关部门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道路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饮水安全、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电力通讯基建、文体设施、扶贫项目等已有资金来源的相关涉农项目,其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
2、争取发行一般债券筹集部分资金。
3、从2021年市级土地出让金中拿出部分资金。
4、市政府委托城投公司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融资筹资。
5、市乡村振兴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
6、社会捐资、镇村自筹、农户以工代赈或投工投劳等方式。
对市级批复的由各乡镇主导的三类村项目库所列项目清单,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额度为:
重点村(1):市级奖补400万元;
示范村(4个):市级奖补200万元;
整治村(12):市级奖补100万元;
五、项目管理
全镇17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预计建设周期一年,分为规划编制设计、项目申报审批、项目施工建设、完工验收考核、资金拨付使用等五个环节。
1、规划编制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试点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围绕镇域内打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间小循环、市域内打造重点乡镇和特定区域间大循环的总体布局,把擦亮小城镇与美丽乡村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建设,形成美丽城市、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的“三美”格局。要多方征求乡贤、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由各乡镇指导三类村分别对照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项目库和项目清单,聘请具备资质公司进行规划编制,明确设计计价。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可以在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中列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指导、督导和评审。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尽可能整合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重点依托相应农业农村资源、特色产业、农旅要素等规划农业公园,与张港、蒋湖、多宝打造特色特色蔬菜产业园循环圈。
2、项目申报审批:镇政府审定村级申报的项目库和项目清单后,向市发改委申报项目审批,向市财政局申报财政评审,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编制评审。
3、项目施工建设: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按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和公示公开,按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监理方开展工程建设和监管。项目施工建设全过程都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村“两委”有责任和义务参与项目监管。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开展检查指导。
4、完工验收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镇政府组织工程完工验收,验收时要有村委会、监理方、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验收。镇政府组成督导专班,督促工程进度、抽验工程质量、开展成效评价等。
5、资金拨付使用:根据《天门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奖补资金原则上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开工后市财政预拨30%项目启动资金,主体工程完成后累计拨付至80%,工程验收和绩效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20%资金。镇政府按合同与施工方结算,其中3%的资金作为质押金待省级验收合格后拨付。
要正确处理好美丽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关系,试点村要充分利用20%奖补资金实施全域环境整治;要统筹协调好美丽乡村试点村与循环圈、示范片“点线面”的关系,达到连点成线、以点带面、区域协同、整体推进的建设效果;要摆正基础设施建设与景观建设的关系,建设重点放在“两基”补短板、强弱项等民生实事上,景观建设要遵从“十不十宜”原则做到适量、适度。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制定方案。(2021年元月-2月)
1、市乡村振兴办拟定《天门市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地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调查摸底建立村级项目库、项目清单。
3、各地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前期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广泛发动群众评议美丽乡村,营造浓厚建设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各地美丽乡村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4、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面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宣讲,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移风易俗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二)全面发动,全力推进。(2021年3月-4月)
1、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动员会,全面启动规划编制、项目申报、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等相关工作。
2、组织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调研培训,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提高水平。
3、各乡镇、村组召开动员会,组织相互观摩,深入发动群众,全力推进。
4、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完成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流程。
(三)组织实施,启动建设。(2021年5月-2021年12月)
1、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招投标之后即组织实施,要按照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倒排工期要求,明确进度,挂图作战;村级小型项目(含筹工筹劳、对农户奖补)可以依据政策简化程序,委托村两委会组织实施。
2、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常态化督促督导,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全市各乡镇工程建设整体形象进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等与时间进度基本同步。
3、召开专题推进会,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美丽乡村建设专题推进会拟定于4月上旬、8月中旬和11月下旬,成效评价拟定于12月底。
4、支持相关乡镇、部门组织开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得益彰的各类文体、文旅活动,通过举办“农民丰收节”“美丽乡村健康跑”“醉美乡村一日游”等节庆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认可度,拓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天地。
七、组织保障
1、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茶产业发展、绿化、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保障、规划编制和小微景观建设等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责,下沉一线指导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
2、各乡镇党委要按照“五级书记抓”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突出乡村建设重点,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3、各项目建设所在村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投工投劳、项目监督、后期管护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开展和对上、对下传达,协调组织各类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专项督导、成效评价、迎检备查等相关活动,做好相应通报、简报等材料准备、信息报送、资料档案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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