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市镇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小组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应急专班、派出所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及各村(社区)网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才茂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执法检查重点场所及范围
(一)重点检查场所。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旅馆)、餐饮场所、福利院。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超市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四)防火分隔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五)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设置“迂回兜圈”式妨碍人员疏散通道。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电气线路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日常管理不规范。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电线乱拉乱接等。
(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十)宣传教育培训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村、各镇直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各镇直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要根据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抓好“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社会福利机构、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各镇直单位要强化工作落实,统筹开展督导检查,严肃工作责任追究,以严厉问责促进工作落实,将专项行动列入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镇政府将对各村、各镇直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安排部署轰轰烈烈,工作落实力度层层衰减,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镇政府将及时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拖市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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