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拖市镇组织人大代表,应急办、政法办、派出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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