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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79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拖市镇 文 号
标 题: 拖市镇村级资金财务报账和票据管理情况通报
拖市镇村级资金财务报账和票据管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04 00:00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加强村级财政资金监管,认真执行报账制度和票据管理,村级财务得到了有效管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村级资金财务报账
  截至6月底,全镇42个村都按时间要求到财政所进行了报账,但是从各村报账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金余额过大。按照现行的报账制度规定:现金零余额,报账员备用金制度备用金不超过2000元。目前,从全镇各村现金余额情况来看,余额数目过大这一问题普遍存在,性质也是比较严重的。这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其一是收入不上账贷方余额大;其二是支出不合规,不能结账,借方余额大;其三是遗留问题待解决。
  二、关于2016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自2016年全镇取消手工发票,实行电脑打印发票以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现了“一事一票、一费一票,以票核收、以收上账”管理制度。但是也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金上交专户不及时。
  二是部分村对票据管理不重视。镇委、镇政府多次要求各村对票据管理重视起来,票据“领、缴”要按要求执行。但仍有部分村至今未上缴票据,有个别村甚至出现遗失票据。
  三、有关要求
  镇委、镇政府要求各村要严格按照我镇“三资”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报批和票据管理制度。在下阶段工作中各村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通报有现金余额的村在9月底以前要全部化解,对不能化解余额的村镇纪委将组成专班进行处理;二是对2016年一事一议资金存在收入不上缴专户、自收自支等问题的村,要将所收资金全额上缴专户后再按程序规范使用。三是至今未上缴票据的村在通报之日起两天之内到财政所结清所有票据,遗失票据的村要就遗失票据情况向镇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对遗失票据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理。
  2017年“新农合、新农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全镇各村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执行“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各村对收取的任何资金都必须上缴专户,不得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自收自支。同时,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做到不遗失、不销毁,在收款过程中做到及时缴销,票款同步。对在今后工作中出现资金不入账、自收自支、不上缴票据、遗失票据等行为,镇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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