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天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促进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涉及事项明确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安全管理
二、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守法经营,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和非法渠道进货,不得采购销售超标、违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不得私设仓库、超量储存,不得异地经营、出店经营和走街串巷经营。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超量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合法、守法经营,切实消除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平安天门、幸福天门做出贡献!
汪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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