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办场园 / 汪场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5837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汪场镇 文 号
标 题: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6-28 18:00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天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促进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涉及事项明确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安全管理

二、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守法经营,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和非法渠道进货,不得采购销售超标、违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不得私设仓库、超量储存,不得异地经营、出店经营和走街串巷经营。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超量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合法、守法经营,切实消除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平安天门、幸福天门做出贡献!

                 汪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