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8379
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汪场镇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名称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6-28 18:00 来源:汪场镇

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天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促进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涉及事项明确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安全管理

二、烟花爆竹零售户必须依法、守法经营,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和非法渠道进货,不得采购销售超标、违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不得私设仓库、超量储存,不得异地经营、出店经营和走街串巷经营。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超量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合法、守法经营,切实消除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平安天门、幸福天门做出贡献!

                 汪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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